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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6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变更》
和《国际会计准则第 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规定,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新疆熙菱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开始适用。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基本情况
    1、应收款项中应收客户款的预期损失率变更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强应收款项及合同
资产风险的精细化管理深度,公司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模型进行了优化。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遵循会计准则精神,
此次变更旨在强化信用风险区分度,提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精细化程度。结合
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进行变更。
    2、自主研发软件的预计使用寿命变更
    根据公司软件产品的迭代周期,为使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摊销期与受益期更
加匹配,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软件摊销期限进行了
复核,对自主研发的软件摊销期限进行调整。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将无
形资产中自主研发的软件预计使用寿命由 5 年变更为 3 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以往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影响。
    经测算,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变更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公
司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基础上进行测算,本次应收账款
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 2021 年增加信用减值损失
2,371.05 万元,增加资产减值损失 154.33 万元,导致 2021 年利润减少 2,525.38
万元;本次自主研发软件的预计使用寿命变更将导致公司 2021 年无形资产摊销
增加 158.32 万元,导致 2021 年利润减少 158.32 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过 50%,本次变更不会导致下一报告期公司盈亏
性质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变更事项的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最新外部及内部可观测数据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模型进行进一步优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估计变更》、《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
的变更及相关披露》、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
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
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 2021 年末资产总额、负
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 2021 年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变更事项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最新外部及内部可观测数据对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模型进行进一步优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估计变更》、《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
信息的变更及相关披露》、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
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对变更事项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最新外部及内部可观测
数据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模型进行进一步优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估计变更》、《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变更及相关披露》、《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