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4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30,303,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620%,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星期四)。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9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本次最终发行对象为 5 名, 每股发行价格为 9.9 元,发行股数为 30,303,030 股,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63,178,000 股增加至 193,481,030 股。 (二)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及 6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1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相关回购注销的手续尚 未办理完成。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93,481,03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自熙菱信息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 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熙菱信息董事 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人上述认购股份办理 锁定手续,以保证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6 月 16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0,303,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62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数 数量 1 张建飞 8,080,808 8,080,808 2 吴锦文 8,080,808 8,080,808 3 余朝辉 8,080,808 8,080,808 4 UBS AG 1,010,101 1,010,101 北京泰德圣投资有限 公司-泰德圣投资泰 5 5,050,505 5,050,505 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 30,303,030 30,303,030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87,396,030.00 45.17 -30,303,030 57,093,000 29.51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106,085,000.00 54.83 30,303,030 136,388,030 70.49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93,481,030.00 100.00 - 193,481,03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 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熙菱信息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