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新 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或“公司”)2020 年创业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熙菱信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 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429 号),公司共计向 5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3,03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0 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63,178,000 股增加至 193,481,030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7.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人民币 12,223,191.44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776,805.56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1]第 44564 号验资报告。 上述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对象认 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及 6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1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相关回购注销的手续尚 未办理完成。 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93,481,030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自熙菱信息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 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熙菱信息董事 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人上述认购股份办理 锁定手续,以保证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6 月 16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0,303,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62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总数 售数量 1 张建飞 8,080,808 8,080,808 2 吴锦文 8,080,808 8,080,808 3 余朝辉 8,080,808 8,080,808 北京泰德圣投资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 4 5,050,505 5,050,505 泰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UBS AG 1,010,101 1,010,101 合计 30,303,030 30,303,030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87,396,030.00 45.17 -30,303,030 57,093,000.00 29.51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106,085,000.00 54.83 30,303,030 136,388,030.00 70.49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93,481,030.00 100.00 - 193,481,03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熙菱信息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等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 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邬海波 徐荣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