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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龙船艇:关于签订《甲醇双燃料船舶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2017-09-06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17-043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甲醇双燃料船舶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
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合作事项,双方后续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进行约定;
    2、本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但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短期内
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与广西玉
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柴股份”)签订了《甲醇双燃料船舶战略合
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日期:2017年9月6日
    (二)地点:中山
    (三)协议主体
    合作方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方2: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晏平
    注册资本:47,298.934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柴油机、汽油机、发电机组、小型工程机械的制造销售;提供技
术咨询服务;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集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相关产品的技术咨
询及服务。
    公司与协议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协议的主要背景和目的
    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已成为船舶行业发展的主流,快速融合产业优势资源,
提供高性价比的清洁能源船舶产品,将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所在。
    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打造甲醇双燃料船舶的产业平台,可以实现优
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双方的整体技术实力及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促进甲醇双燃料
船舶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广,实现更大的技术及经济效益。
    (六)协议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具体交易事项,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平等自愿,互惠互利
    在充分尊重对方的基础上,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
守对方商业及技术秘密,共同保护双方共同市场。
    2、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发挥各自在甲醇双燃料发动机及整船制造领域的优势,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联合开发甲醇双燃料船舶,共同拓展清洁能源市场,实现共赢。
    3、循序渐进,产供合作
    双方将以甲醇双燃料船舶项目合作为载体,细化深入合作内容,逐步建立互
信、高效、顺畅、共赢的工作机制,谋求在甲醇发动机、柴油发动机等船用发动
机和造船领域的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共同发展。
    4、宏观指导作用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
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合作方式
    1、合作领域
    以甲醇双燃料发动机等为技术特点的清洁能源船舶,包括但不限于:甲醇双
燃料船舶、LNG 双燃料船舶和 CNG 双燃料船舶。
    2、产品联合开发
    江龙船艇发挥整船设计、制造及项目总成优势,玉柴股份发挥清洁能源发动
机研发技术优势,双方成立联合开发团队,共同开发甲醇双燃料船舶,提升整体
技术实力和竞争力。
    3、科研课题申报
    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优势社会资源,通过多种渠道申报国家及政府清洁能源
船舶领域课题,争取产业政策支持,分享课题资金,增强发展动力。
    4、积极组建产业联盟
    以项目开发为依托,联合业内优势资源,围绕甲醇双燃料船舶的开发,打造
产-学-研-用一体化产业发展平台,积极组建产业联盟,共同推动清洁能源船舶
的产业化发展。
    5、市场推广互动
    双方利用各自资源,共同推动甲醇双燃料船舶的示范运营,通过客户资源分
享、市场信息共享、产品宣传、产品展览、行业协会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努
力拓展市场,实现共赢。
    6、产业化支持
    双方均将对方视作项目开发的优先合作伙伴,共同推广清洁能源发动机、清
洁能源船舶、双方主营业务产品;在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对方的产品或服务,
通过产业化发展创造更大经济效益。
    (三)实施细则
    1、行业信息共享
    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提供行业技术及市场信息,协助对方进行市场项目设计、
技术开发、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相关宣传主题和内容均要及时与对方详尽沟通。
    2、项目工作组
    双方建立业务团队进行技术及市场信息交流,针对甲醇双燃料发动机成立项
目联合开发组,共同推动项目快速有效实施。
    3、招投标支持
    参加招投标和报价等市场行为时,双方均给出优惠于市场行情的价格和交货
期,支持对方投标;双方的权利义务将根据合同加以具体确定;合同付款方式以
及其他条款应给予对方足够的支持。
    4、优先供货选择
    江龙船艇在今后手持订单需要自主采购柴油发动机时,优先采用玉柴股份的
船用甲醇双燃料发动机产品。
    玉柴股份在向江龙船艇供应船用甲醇双燃料发动机时,给出优惠于市场行情
的价格和交货期。
    (四)产权归属
    1、联合研发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所负责研究内容的配套资源落实,保证
联合研发项目圆满完成。执行过程中研制或购置的设备、器材等资产归各自所有。
    2、利用国家拨款专项经费研制或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按国家有关法规
处理。
    3、合作双方在联合研发本项目之前各自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均归
各自所有,不因共同研究本项目而改变。
    4、因联合研发的需要,各自向对方提供的相关信息,不构成向对方授予任
何关于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许可行为。
    5、双方联合研发形成的所有专利、知识产权归合作双方共有。一方许可第
三方使用,要经另一方同意,且不得提供合作方竞争对手使用。联合研发内容由
双方再另行确定。
    6、双方对共同完成的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
经济收益由双方共有。
    7、因联合研发项目申报获得的政府专项资金、补助,归双方共同所有,由
牵头单位在项目正式立项前起草保证政策支持的研究经费使用和配套的约束机
制,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
    (五)生效条件
    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玉柴股份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打造甲醇双燃料船舶的产业平
台,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公司在清洁能源船舶市场上的竞争力;
    2、因本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对公司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短期内对公司
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合作意向阶段的战略合作框架文件,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
的可能性,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甲醇双燃料船舶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