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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龙船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10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在公司日常运作过程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
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2017年度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17年8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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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监事津贴发放方案》;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17年10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2017年10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17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
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2017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
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
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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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
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
缺陷。内控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
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
保障。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2017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对资
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完整的信息披露。
    (六)对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
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计划
    2018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8 年度监事会的
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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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监督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情况,督促管理层按照公司
严格按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