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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龙船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19-009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初的未
分配利润为 96,890,631.99 元,2018 年度的净利润为 31,130,970.12 元。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按照 2018 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113,097.01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10,261,275.10 元,资本公积金为
9,690,517.31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满足经营
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02,807,8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7,098,273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若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
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同意《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