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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龙船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7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公司
日常运作过程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
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
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
下:
       一、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8年4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2018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8年6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四)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提取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部分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
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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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和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2018 年度财务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
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
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未超出预计范围,未
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
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对资金
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完整的信息披露。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
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
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
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
缺陷。内控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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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
保障。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
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2019 年度监事会
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4、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监督,切实把握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的职能定位,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开
展监事会工作,切实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制衡作用。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