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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龙船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14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19-036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 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

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 6 号要求编制执
行。
    根据财会[2019] 6 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
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 6 号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
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 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 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二个项目。
    2、利润表:
    (1)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2)“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3)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
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