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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龙船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对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
经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编
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

     三、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陈   岗                     程爵浩                      杨振新




                                              二○一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