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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龙船艇:《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0-04-28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
        程序:                                     序: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
        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   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
        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   (二)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
        前提下,基于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   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放股票股利。                               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
        (三)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   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以发放股票股利。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     (三)在公司当年经审计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   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下,董事会认为发放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数,且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
        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的条   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原则上每
        件下,采取发放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董
 1      公司应实施以下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事会认为发放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的条件下,采取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发放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情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实施以下差异化现金分红政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策: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五)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别审议通过后方能交付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现   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的独立董事   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
     和监事应当就上述议案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   购买资产、购买设备、项目建设(投资)等资金
     会表决时应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参     支出预计累计将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会提供便利,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5,000 万元。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               (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
     (六)董事会未作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并   (五)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   会提出分红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   议通过后方能交付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在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   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和长期发展目标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     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
     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
     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   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
     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   行审议前,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应当就上述议
     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案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安排网络投
                                                票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会提供便利,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
                                                意。
                                                (六)董事会未作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方
                                                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并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
                                                标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
                                                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
                                                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
                                                划。……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     规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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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
     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可以续聘。




    其他条款不变。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