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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龙船艇: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0-058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0 年 8 月 18 日 上 午 9:15-9:25 , 9:30-11:30 , 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8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2029号珠海市中海铂尔曼酒
店二楼尼斯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晏志清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9,918,47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99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39,906,77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98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8%。
2、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赵盛华先生、龚
重英女士、贺文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夏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6,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01%。
   表决结果:当选。
    1.02 选举晏志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6,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01%。
   表决结果:当选。
    1.03 选举赵盛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6,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01%。
   表决结果:当选。
    1.04 选举龚重英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6,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01%。
   表决结果:当选。
    1.05 选举贺文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6,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01%。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敖静涛先生、陈坚先生、谢首军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2.01 选举敖静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6,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01%。
   表决结果:当选。
    2.02 选举陈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6,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01%。
   表决结果:当选。
    2.03 选举谢首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6,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01%。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成华先生、肖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周汝艳女士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
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杨成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6,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01%。
    表决结果:当选。
    3.02 选举肖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6,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01%。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发放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7.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7.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8,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7.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8,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7.04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8,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7.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8,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7.06 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7.07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7.08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7.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8,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7.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创业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71%;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