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12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股东夏刚、晏志清、龚重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持本公司股份 34,420,23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6.9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志清先生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 内以集 中竞价 或大宗 交易方 式减持 本公司 股份 不超过 4,056,1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持有本公司股份 58,786,6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8.99%)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夏刚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56,1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 公司于近日收到夏刚先生和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 函》,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期间,夏刚先生和晏志清先生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054,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32%。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夏刚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新溪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晏志清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龚重英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 股票简称 江龙船艇 股票代码 300589 有 无□ 夏刚先生与晏志清先生互 为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变动类型 龚重英女士为晏志清先生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之兄弟的配偶,根据《上 选)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如无相反证据,被 认定为晏志清之一致行动 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致行动人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夏刚 A股 32,000 0.0158 晏志清 A股 2,022,860 0.9974 合 计 2,054,860 1.013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8,786,650 28.9864 58,754,650 28.9706 夏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696,663 7.2466 14,664,663 7.23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089,987 21.7398 44,089,987 21.7398 合计持有股份 34,420,230 16.9718 32,397,370 15.9744 晏志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605,058 4.2429 8,099,343 3.99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815,172 12.7289 24,298,027 11.9808 合计持有股份 10,880,001 5.3647 10,880,001 5.3647 龚重英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20,000 1.3412 2,720,000 1.34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60,001 4.0235 8,160,001 4.0235 合计持有股份 104,086,881 51.3229 102,032,021 50.3097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021,721 12.8307 25,484,006 12.56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78,065,160 38.4922 76,548,015 37.744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0-06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减持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2021 年 2 月 26 日期间,夏刚先生和晏志清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 划 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054,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32%, 其减持计划均尚未履行完毕。 晏志清先生、夏刚先生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晏志清先生、夏刚先生 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2、本次减持后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和有限售条件股份是本年度的最 新额度,稍有变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夏刚、晏志清均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截止本公告日,夏刚先生及晏志清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 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