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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龙船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江龙船艇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涛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运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是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内幕交易的相关概念及规定、股
                                                     东及董监高买卖股票行为规范、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自愿履行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3.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是          不适用
遗漏的承诺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被追缴承担补交责任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0.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约束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公司聘请民生证券担任其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
                                 民生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并委派胡涛先生、李运先生具体负责公司 2020 年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工作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
                                 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无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涛                 李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