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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龙船艇: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2-04-01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19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3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6)。
     截至 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
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 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18)。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至 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累计
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557,98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1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0.25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9.11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77,137.9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
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
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57,98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15%。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
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952,205      49.94%      113,510,194      51.09%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205,440      50.06%       108,647,451   48.91%

   股份总数         222,157,645       100%        222,157,645   100%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参照公司《回购报告书》数量。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
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2 年 3 月 24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 10,968,212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4,089
股(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4 月 1 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之日起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742,053)。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
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
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
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
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