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2-04-28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公司拟修订《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修
订内容对照表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董事会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1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总经理的工作; 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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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至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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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提前五日将会议通知,通过专人、传真、邮件、 少提前两日将会议通知,通过专人、传真、邮件、
电话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 电话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 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
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二十二条 决议的形成 第二十二条 决议的形成
除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 除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
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 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
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 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
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 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
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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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
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 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
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
的同意。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 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及因条款修订作出的条款顺序相应调整外,《江龙船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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