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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谢首军)2022-04-28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谢首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
在2021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召开董事会                 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6              6            0          0         2          2


    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
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20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21年半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延长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关于购
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参与了公司2021年度相关委员会的会议。报告期内,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等事项,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
际情况并提出了专业性建议,积极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关注公司会议召开的合法
性和合规性,在会议上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和看法,会后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交流,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除现场检查之外,
通过电话和邮件保持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联络,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行现
状和重大事项进展,保证对公司了解的持续性。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
员汇报,深入了解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
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在董事会上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
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六、其他工作
    1、2021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
公正的履行好职责,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谢首军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