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龙船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敖静涛)2023-04-26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敖静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本着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召开董事会                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6            6            0           0           3          3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出售澳龙船艇
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21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事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事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对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事项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22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22年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聘任副总经理事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聘任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2022年度相关委员会的会议。
报告期内,对定期报告、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副
总经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评估并提出了建议,积极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
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关注公司会议召开的合法
性和合规性,在会议上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和看法,会后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交流,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除现场检查之外,
通过电话和邮件保持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联络,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行现
状和重大事项进展,保证对公司了解的持续性。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
员汇报,深入了解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
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在董事会上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
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六、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
公正地履行好职责,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敖静涛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