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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马: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3-12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里马

保荐代表人姓名:龚思琪                  联系电话:0755- 25869929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行健                  联系电话:0755- 2586064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6 月 15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机构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
况                         的持续督导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是 否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 行
                                                              及解决措
                                                        承诺
                                                              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大耀、林大洲、林彩虹、                --
林大权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2 、公司其他股东陈泳源、陈泳武、蔡树容、黎锦新关于股
份限售的承诺及股东陈泳源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3、公司董监高王涛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4、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份分红的承诺。    是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彩虹、林大权、林大耀、                --
林大洲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6、公司5%以上股东陈泳源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7、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8、万里马、黄晓亮、林彩虹、林大权、林大耀、林大洲、    是
沈亦民、施立斌、王建新关于IPO稳定股价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大耀、林大洲、林彩虹    是
以及林大权、公司其他董监高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0、董小麟、万里马、黄晓亮、林彩虹、林大权、 林大耀、 是
林大洲、林炎辉、刘国臻、欧映虹、沈亦民、施立斌、王建
新、王涛、严申辉关于接受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1、董小麟、黄晓亮、林大权、林大耀、林大洲、 刘国臻、 是
欧映虹、沈亦民、施立斌、王建新关于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2、万里马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不 是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龚思琪             王行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