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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马: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2022-01-05  

                         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 里 马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里马”)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
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

    鉴于目前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正在推进,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已临近,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1
年 1 月 26 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
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故同意上述方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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