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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马: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 里 马          公告编号:2022-044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议案》,为使公司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考虑到银企战略合作等因
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的部分存
放专用账户,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2 号)核准,广东万里马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180.29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8,029.00 万元,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29.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30.2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7,298.7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70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海

                                     1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
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资金用途
 1      中国工商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2010027119200128137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2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51550188000017900      智能制造升级建设项目
 3      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     44050177913600001219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使公司得到更加
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
日为准)转存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授权董事
会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1550188000017900)。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其它募集
资金专户不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存放于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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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日为准)转存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授权董
事会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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