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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
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秉持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

     二、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存续一份有效的担保协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宇岛科技
有限公司向品牌方赊购货物提供了 1500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
是为了满足杭州宇岛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资金需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及披露程
序,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
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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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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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国臻                     董小麟                         孔祥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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