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 里 马 公告编号:2022-084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3)。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28 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F
座 2 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大洲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 405,673,777 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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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0,20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9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30,201,5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9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以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议案 1.00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20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议案 2.00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提名周林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30,201,5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0 股。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周林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提名张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30,201,5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0 股。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张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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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君律师和任子辉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2)第 659 号),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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