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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进科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7-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朗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朗进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朗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9 号)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26,7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 19.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2,751,834.00 元,扣除各项上市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6,530,651.6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汇入公司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4 号《验资
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
  1                                           27,657.1148          27,657.1148
           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93.4782           6,293.4782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3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071.5200                  3,702.4722
                         合计                                38,022.1130                37,653.0652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 自筹资金前       累计投资    尚未使用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后投入金额 期投入金额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
 1                              27,657.1148        84.0000     331.1279      415.1279      27,241.9869
       扩产及技改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93.4782              -     655.1766      655.1766       5,638.3016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3                               3,702.4722              -        14.4855     14.4855       3,687.9867
       项目
合计                            37,653.0652        84.0000   1,000.7900 1,084.7900         36,568.2752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8,933.7310 万元,与表格中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差额为 2,365.4558 万元,主要原因是:(1)部分待付上
     市发行费用 1,363.6276 万元;(2)待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000.7900
     万元;(3)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手续费余额 1.0382 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
     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前述现金管理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保本型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审批上述投资并签署
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进行严格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
投资风险,公司拟定了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
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采取的现金管理方式中的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
进行审计和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计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
理财等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制度规定,上述
事项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北证券对朗进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才泉                           王振刚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