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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进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3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下 同 )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会议室(地址:青岛市
市南区宁夏路 288 号软件园 2 号楼 20 层)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敬茂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739,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2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479,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60,10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1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614,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4,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98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60,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17%。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71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68%;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3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5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516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83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71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68%;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3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5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516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83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71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68%;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3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5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516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83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小雷、蒋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