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朗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13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
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该授予日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
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
规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

     1、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山东朗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
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团队对
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
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
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07.5 万股,向
11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22.5 万股。

     (以下无正文)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颜廷礼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3 日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琪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3 日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科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