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 高新区九龙山路 006 号)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敬茂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059,7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4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 2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071,0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7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988,650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68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598,4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19,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78,6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0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8.9428%;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57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 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8.9428%;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57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 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2,03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03%;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7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7569%;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89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032%; 反对 16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96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431,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8.0590%;反对 1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94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 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 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 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892,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9881%;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326%;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779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16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8.8991%;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531%; 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8477%。 关联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马岊、李敬函 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 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 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 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 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 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 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小雷、蒋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