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东北证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5-2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朗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朗进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朗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9 号)核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26,7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9.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2,751,834.00 元,扣除各项
上市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6,530,651.6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汇入公司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4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1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 27,657.1148 27,657.1148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93.4782 6,293.4782
3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071.5200 3,702.4722
合计 38,022.1130 37,653.0652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项账户存储制度,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莱芜珠江村镇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824.1099 万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597.683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资金 补充流动资 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 额 金金额 的金额 (含利息收
入)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
1 27,657.1148 8,274.5766 1,900.00 15,000.00 3,478.5034
及技改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93.4782 2,866.1550 3,400.00 90.6588
3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702.4722 683.3783 3,000.00 28.5210
合计 37,653.0652 11,824.1099 8,300.00 15,000.00 3,597.6833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在到期日之前及时、足额
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将实际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3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将上述归还募集资金
的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在到期日之前及时、足
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
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朗进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杭立俊 王振刚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