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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朗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9 号)核准,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26,7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9.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22,751,834.00 元,扣除各项
上市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6,530,651.60 元。募集资金已
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4 号《验
资报告》。
   根据《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       27,657.1148              27,657.114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93.4782               6,293.4782

 3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071.5200               3,702.4722

                     合计                        38,022.1130              37,653.065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100.508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            27,657.1148                     9,232.2993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93.4782                     3,044.8160
       3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702.4722                      823.3927
                       合计                             37,653.0652                  13,100.5080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新冠疫情发展态势、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影响,公司及时调整项目投入,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
       1                                  2021 年 6 月 2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及技改项目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原计划建设期 24 个月,预期在 2021 年 6
月 21 日完成建设。因受 2020 年发生的新冠疫情影响,该项目整体进度放缓,项
目基建施工进度延期,部分生产线设备及安装工作招标顺延,因此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较原定交付日期延期。公司根据新冠疫情发展态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调
整项目投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有效推进公司核心竞争实力,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
期调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生产厂房建筑主体施工及装修工程已完成,原募投项
目计划中建设 2 条轨道交通车辆空调系统生产线,其中 1 条智能制造生产线设备
已经安装完毕,进入调试和试生产阶段。该募投项目其他生产线设备及技改配套
工程的采购和实施均在有序推进之中。公司下一步会重点关注涉外关键设备到位
情况及该项目方案的整体建设和配置,严格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计划进行投入和实
施。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
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
既定市场战略,在保持财务健康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
及技改项目”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决定是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董事会
同意对募投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
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轨道交通空调系统
扩产及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司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轨道交通空调系统
扩产及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本次朗进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和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受客观条件影响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
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东北证券对朗进科技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