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6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朗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
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同意公司将“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时间,降低应
收账款管理成本,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的资金支持。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此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以下无正文)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颜廷礼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5 日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琪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5 日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科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