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1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
席董事会会议,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权,监督董事会贯彻执行
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审
议了相关议案,充分发表意见、核查相关事项并形成最终决议,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1 2022.1.4 1、《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第五届监事会 议案》
2 2022.4.14
第十二次会议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
8、《关于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
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3 2022.4.15
第十三次会议 案》
1、《《关于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第五届监事会
4 2022.5.23 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第十四次会议
案》》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第五届监事会
5 2022.7.25 案》
第十五次会议
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第五届监事会 要的议案》
6 2022.8.25
第十六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7 2022.10.24
第十七次会议 案》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第五届监事会 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8 2022.11.28
第十八次会议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和使用、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
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出席了股东大会,依法监督公司运作。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依法执行
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优化改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与义务,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本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审核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季度报告,认真审核了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
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情形,财务状
况良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
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
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
件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相关事项合法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能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五)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六)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
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运行,保障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防范公司运作风
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
进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执行了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
根据该制度执行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和保密工作,严格规范传递流程,把内幕信
息控制在最小知情范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的知情人
员均能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九)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
已经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和披露流程,
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的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列
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情况,加强与董事会、管
理层的工作沟通,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督公司规范运作,进一
步完善和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成员也将积极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相关
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监事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及履职能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
展。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