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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科)2023-04-21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科)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
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
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2022 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各项议案的表决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2022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形。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
真阅读相关会议材料,研究审议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积极交流,了解公司运
营情况。在审议并对各项议题进行表决时,结合本人的专业知识积极提出合理化
建议,本着认真、谨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
司科学决策起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或弃
权的情形。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出席会议 4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的了解、
研读和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在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2022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本人就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2021 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独立董
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回购注销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监督公司薪酬管理与执行,对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讨论并发表意见,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积极履行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受外部环境影响,本人除利用网络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了公司
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的汇报。除此之外,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在 2022 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关注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公司内部转发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
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单位最新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管案例及其它相关文件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主动、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
参加公司组织的投资者接待活动,在公司重大事项上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利益。2023 年,
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态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特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科: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