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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关于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18-100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议案》,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财务报表格式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下称“《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属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的非金融企业,只需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
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
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
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
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执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因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
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合理变更财务报表格式,符合相
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
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
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财务报表格式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编制 2018 年第三季度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