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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11-2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利
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利安隆拟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04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本次发
行不设老股转让,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8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6,709.2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7,160.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68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扩建年产 11500 吨抗氧化剂生产装置项目       13,927.82          13,927.82

  2     年产 6000 吨紫外线吸收剂项目(二期工程)     6,390.82           6,390.82
  3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3,160.00         3,160.00

  4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682.10         3,682.10

                    合计                      27,160.74         27,160.74

      由于受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变化的影响,上述募投项目中的“扩建年产
11500 吨抗氧化剂生产装置项目”和“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一直未能按计划
落地实施。在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调整了“扩建年产 11500 吨抗氧化剂生产装置
项目”的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其变更为“年产 12.5 万吨高分子
材料抗老化助剂项目一期工程”。同时,终止“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该部
分募集资金投入到“年产 12.5 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项目一期工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如转存为通知存款、定
期存款,购买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借此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含 1.8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包括转存为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以及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以上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1、转存为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2、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相关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投资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
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投资产品、转存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的具
体情况。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
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报告。

    5、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账户中调入调出资
金,禁止从账户中提取现金。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投资产品等的购买、专户余额以及损益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含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关于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查阅了利安隆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相关董事会
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华西证券同意利安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杜国文



         马继光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