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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19-009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完成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
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华西证券需履行公司上市后
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发行股份购买衡水凯亚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
务顾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
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近日与华西
证券签订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

承销保荐分公司关于解除<保荐协议>的协议》,并与民生证券签订了《天津利安

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持续督导协议
书》、《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
顾问协议》,华西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
民生证券承接,华西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民生证券指派王刚、蒋
红亚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民生证券及两位保荐代表人
简介详见附件。

    公司对华西证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感
谢!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4 日
附件: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简介

    一、 民生证券的基本情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6 年,注册资本为 96.19 亿元。公司具备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
销金融产品业务;IB 业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实施证券经
纪人制度;融资融券业务等各项业务资格。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郑
州等地设立了 80 余家分支机构,业务范围覆盖全国近 30 个省市;公司控股并管
理着三家子公司:民生期货有限公司、民生通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

    二、 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刚,保荐代表人。长期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海伦哲
(300201)、溢多利(300381)、金莱特(002723)、神宇股份(300563)、德创环
保(603177)、罗博特科(300757)等 IPO 项目,中储股份(600787)、广州浪奇
(000523)、通达股份(002560)非公开发行、溢多利(300381)可转债等再融
资项目,以及溢多利(300381)2014 年、2015 年三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多家
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

    蒋红亚,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负责或参与的
项目有伊立浦(002260)、万达信息(300168)、溢多利(300381)、神宇股份(300563)、
罗博特科(300757)等 IPO 项目,溢多利(300381)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以及
溢多利(300381)2014 年、2015 年三次重大资产重组、天津松江(600225)重
大资产重组,以及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