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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19-02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已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8 年度公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073,521.0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8,280,518.08 元。为了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
分配利润的 15%,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180,0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 28,980,000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
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为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该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
果,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