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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19-027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较大依赖的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出于公司正常发展业务的需要,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利安隆科技有限公
司向公司股东高锦璇控制的利安隆有限公司(香港)承租日常办公所需的房屋。
利安隆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公司股东高锦璇控制的利安隆有限公司(香港)就相关
房屋租赁签署《租赁协议》。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全体董事一致
表决同意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1%,本

                                                                          1
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具体关联方、关联交易和交易金额情况

                                           2019 年预       2018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序号           关联方                        计金额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
                                  内容
                                           (港元)     (人民币元)     务比例
                                承租关联
 1      利安隆有限公司                     150,000.00      77,049.00      2.70%
                                方房屋
     二、 日常交易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介绍
     利安隆有限公司(香港)为本公司股东高锦璇(在历史上对公司提供过较大
帮助)实际控制的企业。
     三、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利安隆有限公司(香港)
     成立时间:1992 年 6 月 30 日
     执行董事:高锦璇
     授权资本/实缴资本:1 万港币
     公司注册号:0365047
     注 册 地 址 : 15/F FLAT B LONG TO BLDG 654-656 CASTLLE PEAK ROAD
KOWLOON,HONG KONG
     主营业务:进出口及纺织贸易
     财 务 数 据 : 利 安 隆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32,890,000.00 港 元 、 净 利 润
1,000,000.00 港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利安隆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高锦璇控制的利
安隆有限公司(香港)承租房屋系日常办公所需。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
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比重、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公司不会因上
述关联交易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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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就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日常交易金额与公司正常经营的业务
发展相符合,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利安隆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认为:2019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上述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表决时,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交易并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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