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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等事项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职责,积极开展各项
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第二届监事会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3/22
第十三次会议                   2.审议《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18/3/27     8.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9.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利安隆(珠
                               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18/4/3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18/4/16    1.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第二届监事会                摘要的议案》
               2018/5/21
第十七次会议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18/8/23    2.审议《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
第十八次会议
                            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10/26
第十九次会议                2.审议《关于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第二届监事会
               2018/11/20   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第二十次会议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8/12/6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第三届监事会                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7.审议《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及<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的议案》
               2018/12/23
                            8.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和评估
                            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10.审议《关于审议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
                            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
                            市和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
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2. 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3. 监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意见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
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 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对公司 2018 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
略发的实际需要,经过了公司决策部门的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平合理交易过程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认为公司 2018 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核查,
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
集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 监事会对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独立性,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
   7. 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司审计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
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
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价
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
   三、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
   1. 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
报告进行认真审阅,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2. 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在
做好公司本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监督力度。
   3. 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监事会将有针对性的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
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
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