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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9-03-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
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利安隆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
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出于公司正常发展业务的需要,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利安隆科技有限公
司向公司股东高锦璇控制的利安隆有限公司(香港)承租日常办公所需的房屋。
利安隆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公司股东高锦璇控制的利安隆有限公司(香港)就相关
房屋租赁签署《租赁协议》。

      具体关联方、关联交易和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2018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     2019 年预计金
 序号        关联方                                                    占同类业务
                          易内容          额         发生金额(元)
                                                                           比例
                          承租关
                                        150,000.0
  1      利安隆有限公司   联方房                           77,049.00        2.70%
                                          0
                            屋

      二、日常交易关联方及其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介绍

      利安隆有限公司(香港)为公司股东高锦璇实际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利安隆有限公司(香港)

      成立时间:1992 年 6 月 30 日

      执行董事:高锦璇

      授权资本/实缴资本:1 万港币
    公司注册号:0365047

    注 册 地 址 : 15/F FLAT B LONG TO BLDG 654-656 CASTLLE PEAK ROAD
KOWLOON,HONG KONG

    主营业务:进出口及纺织贸易

    财 务 数 据 : 利 安 隆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32,890,000.00 港 元 、 净 利 润
1,000,000.00 港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利安隆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高锦璇控制的利
安隆有限公司(香港)承租房屋系日常办公所需。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
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比重、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公司不会因上
述关联交易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日常关联交易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上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全体董事一
致表决同意以上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上述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表决时,2019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 刚                    蒋红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