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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09-07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0-071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0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 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 20 层天津利安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9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 间为 2020 年 9 月 9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9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
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在会议现场表决;不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
种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3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3 日(星期四)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 20 层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
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用途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上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将相关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议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
  1.00
           上市条件的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    √作为投票对象
  2.00
           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用途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3.00                                                        √
             上市预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4.00                                                        √
             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5.00                                                        √
             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6.00                                                        √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8.00                                                        √
             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①本人身份证、②证券账户卡、③持股证明、④正楷填
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①被委托人身份证、②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三,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③委托人身份证、④持股证明、
⑤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②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⑤正楷填
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①代理人身份证、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④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三)、⑤持股凭证、⑥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
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
准,不得迟于 2020 年 9 月 7 日 16:0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9 月 9 日 9:00-12:00,13:00-14:00。
    4、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 20 层,邮编:300384。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参会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
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2-83718775
    传真:022-83718815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 20 层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邮编:300384
    联系人:刘佳
    电子邮箱:sec@rianlon.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596”投票简称为“安隆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
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联系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下列
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注 1) (注 1) (注 1)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

  1.00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            √

             案》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作为投票对

  2.00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          象

             议案》                           的子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用途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3.00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的议        √

          案》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4.00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5.00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      √

          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6.00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00                                        √
          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8.00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委托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注 2):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注 3):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注 4)
    委托日期: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
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
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
效表决票。
注 2:自然人股东请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名称及营业执照号码。
注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
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
的股数。
注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
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