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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2020-10-21  

                        证券代码:300596                          股票简称:利安隆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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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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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募集说明书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要求编制。

     6、本募集说明书是发行人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说
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7、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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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1、公司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
股票数量不超过 61,503,126 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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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
次发行所取得公司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2.5 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
 1                                                      126,600.64              54,000.00
        剂项目一期工程
        5000 吨 HALS(受阻胺类光稳定剂)
 2                                                       21,060.44              16,000.00
        产品扩建项目[注]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77,661.08             100,000.00
注:该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第三期项目,下同。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
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
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

       9、公司现有《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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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的《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以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募集说明书“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
明”之“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之“(二)本次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的有关事项”中就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就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充分信息披露,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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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8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1
   二、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1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3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3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6
第二章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3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3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42
   三、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 .............................................................. 42
   四、募集资金投向 .................................................................................................. 45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45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45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46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46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47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4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47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49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80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81
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2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
   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 .............................................................................................. 8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83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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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 8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 .............................................................................................................................. 84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
  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84
第五章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85
  一、宏观环境因素变动的风险 .............................................................................. 85
  二、市场竞争风险 .................................................................................................. 85
  三、经营管理风险 .................................................................................................. 85
  四、财务风险 .......................................................................................................... 87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88
  六、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90
  七、其他风险 .......................................................................................................... 91
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2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9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94
  四、公司律师声明 .................................................................................................. 96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97
  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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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利安隆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隆集团              指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利安隆国际              指     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聚鑫隆投资              指     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南圣金隆              指     山南圣金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廷博                指     广州廷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利安隆珠海              指     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利安隆凯亚              指     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
利安隆科润              指     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利安隆供应链            指     利安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是一家位于德国的国际知名化工公
巴斯夫                  指
                               司
                               松原产业株式会社,一家位于韩国的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制造
松原集团                指
                               商
ADEKA(艾迪科)         指     艾迪科集团,原名旭电化工业株式会社
永光化学                指     台湾永光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艾仕得                  指     艾仕得涂料系统,是一家位于美国的国际知名涂料公司
朗盛                    指     德国朗盛集团,一家在合成橡胶领域国际知名的化工企业
                               科思创股份公司,一家制造用于关键产业的高科技聚合物材料
科思创                  指
                               的生产商
汉高                    指     德国汉高公司,是一家位于德国的国际知名应用化学公司
杜邦                    指     美国杜邦公司,是一家位于美国的国际知名化工企业
万华化学                指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发科技                指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DSM                     指     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一家国际知名的化工企业
科莱恩                  指     科莱恩化工集团,一家总部位于瑞士的国际知名化工企业
埃克森美孚化工          指     埃克森美孚公司,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国际知名化工企业
                               利安德巴塞尔工业公司,一家总部位于荷兰的国际知名化工企
利安德巴塞尔            指
                               业
华峰集团                指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高分子材料              指     人工合成高分子材料,包括塑料、合成橡胶、涂料、纤维、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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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黏剂五大类材料,以及其他高分子基复合材料
                               为改善塑料、合成橡胶、纤维、涂料及胶黏剂等高分子材料加
                               工性能,改进物理机械性能、增强功能,或赋予高分子材料某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      指
                               种特有的应用性能,而加入目标材料高分子体系中的各种辅助
                               物质
                               能够改善高分子材料的原有性能,并可赋予高分子材料抗热氧
抗老化助剂              指     化、抗光氧化功能等抗老化功能的化学助剂,主要包括抗氧化
                               剂和光稳定剂
                               指在高分子材料的材料体系中仅少量存在时,即可延缓或抑制
                               材料在聚合、储存、运输、加工、使用过程中受大气中氧或臭
抗氧化剂                指
                               氧作用而降解的过程,从而阻止材料老化并延长使用寿命的化
                               学物质
                               一种能够抑制或减弱光对高分子材料降解作用,提高高分子材
光稳定剂                指
                               料耐光性的化学物质
                               一种能够吸收较大范围波长的紫外光,并将能量通过转变为无
紫外线吸收剂            指     害的热、荧光的方式释放的化学助剂,是光稳定剂的主要类别
                               之一
                               一种能够捕获高分子材料中氧化生成的活性自由基,通过将自
受阻胺类光稳定剂
                        指     由基、单线态氧等活性物质失活而起到光稳定作用的化学助
/HALS
                               剂,是光稳定剂的主要类别之一
                               根据客户需求将抗氧化剂、光稳定剂及其他多种化学助剂集成
                               于无尘颗粒、乳化制剂等配方中的一种产品,该产品能满足客
U-pack                  指
                               户一站式添加的应用需求及个性化问题解决,为客户提供了一
                               站式解决方案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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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对象发行股票                   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
募集说明书              指
                               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
最近三年                指     2017-2019 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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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Rianlon Corporation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596.SZ
证券简称                   利安隆
成立日期                   2003 年 8 月 8 日
注册资本                   205,010,420 元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黄山路 6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 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海平
董事会秘书                 张春平
联系电话                   022-83718775
传真                       022-83718815
公司网站                   https://www.rianlon.com/cn/
                           聚合物添加剂、化工、医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及相关精细化工
                           产品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剧毒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和技
经营范围
                           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205,010,420 股,公司前十大股东及
其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的股份数量(股)
          利安隆集团                      32,461,290          15.83%                   -
          利安隆国际                      25,059,240          12.22%                   -
          聚鑫隆投资                      19,551,160           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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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的股份数量(股)
         山南圣金隆                   8,100,000               3.95%                     -
            韩伯睿                    7,503,126               3.66%             7,503,126
            韩厚义                    6,252,605               3.05%             6,252,605
            王志奎                    6,252,605               3.05%             6,252,605
            梁玉生                    5,002,084               2.44%             5,002,08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4,366,353               2.13%                     -
           广州廷博                   4,347,000               2.12%                     -
             合计                   118,895,463              57.99%         25,010,42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利安隆集团与利安隆国际。

     (1)利安隆集团

     利安隆集团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是公司实际
控制人李海平先生全资控股的公司,目前不实际从事生产经营业务。

     利安隆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资产总额                                        23,294.44                       34,853.47
净资产                                          16,381.44                       16,491.66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10.22                        -550.46
注:以上数据为母公司报表数,且未经审计。

     (2)利安隆国际

     利安隆国际成立于 2005 年 1 月 24 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平先生全资控
股的境外公司,目前不实际从事生产经营业务。

     利安隆国际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12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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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资产总额                                       1,573.90                    1,589.97
净资产                                            184.79                    185.39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                    423.42
净利润                                             -0.60                    406.56
注:以上数据为母公司报表数;2019 年数据经香港陈文忠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李海平先生通过利安隆集团、利安隆国际间接控制
公司 57,520,53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平
先生简历情况如下:

     李海平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工程师。曾任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师,天津大学天海精细化工开发公司经理,天
津天大天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利安隆(天津)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
任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利安隆集团执行董事,利安隆国际董事长,利安隆珠海
董事长,北京东方亚科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抗氧化剂
和光稳定剂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所处的行业属于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按照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6 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之“C2661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的行业政策、发展规划、技术发展指导等宏观性管
理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等部门负责,具体行业监管体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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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行业监管部门                                        主要职责
                               国家发改委主要依据市场化原则,通过项目核准、备案和审批,
        国家发改委
                               以及宏观政策制定等方式加强对行业的监管
                               工信部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研究制定、标准研究与起草、行业管理
          工信部
                               与规划等工作,其主要通过行业政策的制订对产业发展产生影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通过组织制定国家技术规范,依法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管生产和销售,规范市场行为等方式实现对行业的监管
                               生态环境部主要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企业环境污染和环境破
        生态环境部
                               坏行为的职责,统筹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目前没有专门的细分行业协会,由中国
                               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管理组织,承担行业引导和服
         行业协会
                               务职能,具体包括:行业和市场的调查研究,参与拟定行业发展
                               规划、产业政策法规,为行业内企业提供市场和技术服务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涵盖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在内
的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并推动了行业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主要
包括: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性质        发布机构                实施日期
                                                              2014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
        《中 华人民共和国 环                    全国人大常
 1                                   法律                     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
        境保护法》                                委会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
        《中 华人民共和国 安                    全国人大常
 2                                   法律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
        全生产法》                                委会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
        《中 华人民共和国 产                    全国人大常
 3                                   法律                     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即
        品质量法》                                委会
                                                              日起施行
        《中 华人民共和国 监                                  2011 年 1 月 8 日修正,即日起施
 4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行
        《危 险化学品安全 管                                  2013 年 12 月 7 日修订,即日起
 5                                 行政法规       国务院
        理条例》                                              施行
        《安 全生产许可证 条                                  2014 年 7 月 29 日修订,即日起
 6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例》                                                  施行
        《非 药品类易制毒 化                    国家安全生
                                                              2006 年 3 月 21 日修订,2006 年
 7      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       部门规章     产监督管理
                                                              4 月 15 日起施行
        法》                                      总局
 8      《危 险化学品登记 管       部门规章     国家安全生    2012 年 5 月 21 日修订,2012 年


                                              1-1-1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性质        发布机构               实施日期
        理办法》                              产监督管理   8 月 1 日起施行
                                                总局
        《危 险化学品生产 企                  国家安全生
                                                           2017 年 3 月 6 日修订,即日起施
 9      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 实     部门规章     产监督管理
                                                           行
        施办法》                                总局

       (3)行业主要政策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是决定和影响高分子材料性能的关键性成分之一,是高
分子材料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明确将高分子材料作为新材料产业发
展的重点之一,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发文时间         发文机构    政策或规划                     主要内容
                                               将水性木器、工业、船舶用涂料,高固体分、
                                               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低 VOCs 含量的环
                                               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
                                               铁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产;染料、
                                               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
                                《产业结构     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高分子树脂;高分子
                                调整指导目     橡胶;改性型、水基型胶黏剂;环保催化剂
 2019 年 10 月 国家发改委
                                  录(2019     和助剂;生物高分子材料;生物可降解塑料
                                    本)》     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农用塑料
                                               节水器材和长寿命(三年及以上)功能性农
                                               用薄膜的开发、生产;新型塑料建材、防渗
                                               土工膜、塑木复合材料和分子量≥200 万的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及板材的生产等列入
                                               鼓励类产业。
                                               分类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
                                               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
                                               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
                                《战略性新     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
 2018 年 11 月     国家统计局   兴产业分类     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
                                (2018)》     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
                                               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
                                               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 9
                                               大领域。
                                               指出先进基础材料发展方向之一为加快推动
               国家发改
                            《新材料产         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基础零部件
               委、工信部、
 2016 年 12 月                业发展指         用钢、高性能海工用钢等先进钢铁材料,高
               科技部和财
                                南》           强铝合金、高强韧钛合金、镁合金等先进有
               政部
                                               色金属材料,高端聚烯烃、特种合成橡胶及


                                            1-1-1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发文时间       发文机构     政策或规划                  主要内容
                                            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先进建筑材料、
                                            先进轻纺材料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
                                            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
                                            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
                                            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
                                            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先进基础材
                                            料国际竞争力。
                                            要求“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顺应新材
                                            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
                                            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
                                            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建
                               《“十三五”
                                            设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
                               国家战略性
 2016 年 11 月     国务院                   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
                               新兴产业发
                                            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
                                 展规划》
                                            到 2020 年,力争使若干新材料品种进入全球
                                            供应链,重大关键材料自给率达到 70%以上,
                                            初步实现我国从材料大国向材料强国的战略
                                            性转变。”
                                            塑料加工业要紧紧围绕新材料的开发和应
                                            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级树
                                            脂原料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加快高端聚烯烃
                                            管道专用料、多规格滚塑专用料、3D 打印塑
                               《塑料加工 料耗材、医用塑料、生物塑料包装材料等专
                 中国塑料加    业“十三五” 用料的开发、生产。加快导电、导热、耐温、
 2016 年 5 月
                 工工业协会    发展规划指 抗菌、防霉、高韧、超强、阻燃等多功能合
                                 导意见》   金材料的开发及应用。加快聚合物及其高性
                                            能复合材料等特种工程塑料及高性能改性材
                                            料等生产和应用。紧紧围绕高效、低毒及无
                                            害化,大力发展绿色环保的增塑剂、热稳定
                                            剂等的生产和应用。
                                            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
                                            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
                                            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
                                            凝固成型、气相沉积、型材加工、高效合成
                                            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强基础研
                               《中国制造 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积极
 2015 年 5 月      国务院
                                   2025》   发展军民共用特种新材料,加快技术双向转
                                            移转化,促进新材料产业军民融合发展。高
                                            度关注颠覆性新材料对传统材料的影响,做
                                            好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生物基材
                                            料等战略前沿材料提前布局和研制。加快基
                                            础材料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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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业发展概况

     (1)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简介

     高分子材料包括丝、麻等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随着现代材料
科技的发展,高分子材料通常指合成高分子材料。合成高分子材料按特性可分为
塑料、橡胶、纤维、涂料、胶黏剂五大基础类材料,以及其他高分子复合材料。

                               塑料                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和特种塑料


                               橡胶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
        高
        分
        子                     纤维                     天然纤维、化学纤维
        材
        料
                               涂料            工业涂料、建筑涂料、汽车涂料等


                               胶黏剂               硬化剂、密封胶、白乳胶等


     高分子材料与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等一起成为科学技术、经济建设中
的基础材料,是现代工业体系建立和运行的重要基础,并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
缺少的工业材料,几乎所有工业领域均涉及高分子材料的应用。

     高分子材料性能具有较好的可塑性,但几乎所有高分子材料的每一种性能都
依赖相对应的化学助剂实现,并直接决定了高分子材料在工业体系中所能实现的
技术复杂度和最终工业产品的质量性能。按照作用功能,目前高分子材料化学助
剂主要品种及作用如下所示:

    分类       主要品种                               作用及特点
                           主要作用为消除自由基,终止链式反应,或者分解氢过氧化物,
               抗氧化剂    以延缓高分子聚合物受氧化并出现老化的现象,通常可分为主抗
                           氧化剂和辅助抗氧化剂。
                                            吸收照射于材料表面的紫外线,并将能量转变
抗材料老 化                                 为无害的热、荧光等方式释放,防止高分子材
                           紫外线吸收剂
类                                          料变色、强度刚度韧性下降、延长材料使用寿
               光稳定剂                     命。
                                            捕获高分子聚合物中氧化生成的活性自由基,
                           受阻胺类光稳
                                            分解氢过氧化物,猝灭单线态氧,防止高分子
                           定剂
                                            材料变色、强度刚度韧性下降、延长材料使用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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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       主要品种                            作用及特点
                                          寿命。
                           以有机酯类为主,种类繁多,能够赋予高分子材料柔韧性和伸长
改善材料 加     增塑剂
                           性,改善加工性能。
工性能类
                阻聚剂     可以有效防止烯烃类单体在贮藏、运输过程中发生聚合。
改善材料 安                增加高分子材料耐燃性,一般分为添加型阻燃剂和反应型阻燃
                阻燃剂
全性能类                   剂。
改善材料 表
               抗静电剂    降低表面电阻、阻止静电积累。
面性能类
                交联剂     多为有机过氧化物,受热放出游离基活化高分子链,使其交联。
改善机械 性
能类                       改善填料与高分子材料之间界面特性、增强无机物与有机高分子
                偶联剂
                           之间结合力,最广泛的使用品种为硅烷偶联剂。

     (2)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产业链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的基础原材料主要为各种有机物、盐、酸、碱等基
础化工材料,上游为基础化工原料制造业,下游则主要应用于塑料、化纤、橡胶、
涂料、胶黏剂,以及其他高分子材料的生产、加工和应用。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
行业产业链上下游情况如下图所示: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行业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
别高分子材料均稳步增长,进而直接带动了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的发展。同
时,近年来随着技术水平的提升,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制造商不断开发出能实现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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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更多特殊性能和更高应用水平的产品,推动着高分子材料行业在创新
中不断发展。此外,上游基础化工行业的不断进步,也为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制
造商开发出更高水平、更广适用范围、更全功能的产品提供了客观材料保证。

     (3)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行业概况

     在各类别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中,抗老化类助剂销售总额约占高分子材料化
学助剂的 1/4 以上,是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的重要品类,几乎在所有高分子材料
中均有使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主要包括抗氧化剂和光稳定剂,在实际运用
中,两种助剂通常协同使用以抑制高分子材料老化。

     ①抗氧化剂

     高分子材料易发生氧化反应,导致抗冲击强度、抗绕曲强度、抗张强度和伸
长率等使用性能大幅降低,影响高分子材料制品的正常使用。

     抗氧化剂是指在高分子材料体系中仅少量存在时,即可延缓或抑制材料在聚
合、储存、运输、加工、使用过程中受热、氧作用而降解的过程,从而阻止材料
老化并延长使用寿命的化学物质。抗氧化剂是各类高分子材料制造过程中最为常
用的化学助剂之一。

     高分子材料的氧化过程是一系列的自由基链式反应,在热、氧的作用下,高
分子化学键发生断裂,生成活泼的自由基和氢过氧化物。氢过氧化物发生分解反
应,生成烃氧自由基和羟基自由基。这些自由基可以引发一系列的自由基链式反
应,导致高分子材料的结构和性质发生根本变化。抗氧化剂的作用是消除这些自
由基,或者促使氢过氧化物分解为稳定性物质,阻止链式反应的进行。

     根据作用机理的不同,抗氧化剂可分为主抗氧化剂和辅助抗氧化剂。能消除
自由基的抗氧化剂有芳香胺和受阻酚等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称为主抗氧化剂;能
分解氢过氧化物的抗氧化剂有含磷和含硫的有机化合物,称为辅助抗氧化剂。主
抗氧化剂主要分为受阻酚类抗氧化剂和芳香胺类抗氧化剂,其中芳香胺类抗氧化
剂又称为橡胶防老剂,属于污染型抗氧化剂,主要用于橡胶制品中。受阻酚类抗
氧化剂是一些具有空间阻碍作用的酚类化合物,抗氧化效果显著,且不会污染制
品,用途更为广泛,是主抗氧化剂目前发展的主流品种。辅助抗氧化剂主要分为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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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磷酸酯类抗氧化剂和含硫抗氧化剂,均可分解氢过氧化物,与其他抗氧化剂有
很好的协同效应,同时能钝化有害金属,赋予高分子材料热稳定性和光稳定性。

       ②光稳定剂

       涂料、塑料、橡胶、化学纤维等高分子材料制品在日光或强荧光下,因紫外
线等照射而破坏高分子的化学键,使分子链断裂、交联,引发材料自我氧化降解,
导致高分子材料制品的外观、物理机械性能等恶化,这一过程称为光氧化降解或
光老化。

       光稳定剂是一种能够抑制或减弱光对高分子材料降解作用,提高高分子材料
耐光性的化学物质,其通常与抗氧化剂协同使用以抑制高分子材料的光氧化降
解。

       光稳定剂因自身结构和品种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功能,通常按作用机理可以分
为紫外线吸收剂、受阻胺类光稳定剂、光屏蔽剂和光猝灭剂。目前,光屏蔽剂、
光猝灭剂由于含有金属原子,对环境及人体影响很大,消费占比和市场占有率较
低且呈现不断下降趋势。目前,光稳定剂终端产品中,紫外线吸收剂和受阻胺类
光稳定剂最为常见。

       紫外线吸收剂可在制品内层或深层发挥作用,能够吸收较大范围波长的紫外
光,并将能量通过转变为无害的热、荧光等方式释放。紫外线吸收剂对易变色有
机色酚或芳香族聚氨酯等光照易变色的塑料有较好的防护作用,属于预防型光稳
定剂,具有防护时效长等优点。

       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主要为以空间受阻结构环胺为官能团的哌啶化合物,能够
捕获高分子材料中氧化生成的活性自由基,通过将自由基、单线态氧等活性物质
失活而起到光稳定作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可以同时灭失高分子材料制品内、外
部自由基,不受制品尺寸、颜色和外观等因素影响,属于灭失型光稳定剂,具有
迁移性的优点。

       3、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是高分子材料行业的伴生行业,其发展程度与高分子材
料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下游塑料、橡胶、纤维、涂料、胶黏剂等高分子材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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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发展将直接带动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的发展。

     (1)全球高分子材料行业发展概况

     ①全球塑料行业发展概况

     塑料具有重量轻、成本低、功能广泛等特点,是目前使用量最大的高分子材
料,广泛应用于信息、能源、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国民经济各领域。根据欧
盟统计局(Eurostat)的相关数据,全球塑料产量从 2010 年的 2.7 亿吨增长至 2018
年的 3.59 亿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3.63%。

                          2010 年-2018 年全球塑料产量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欧盟统计局

     ②全球橡胶行业发展概况

     橡胶是国民经济传统的重要基础性产业之一,广泛应用于交通、建材、军工、
采掘、电子等领域。橡胶制品业包括轮胎制造,橡胶板、管、带制造,橡胶零件
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和其他橡胶制品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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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2018 年全球合成橡胶产量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Wind

     根据国际橡胶研究组织(IRSG)的统计数据,2018 年全球合成橡胶产量约
占全球 橡胶总 产量的 52.34%,亚 洲是全 球合 成橡胶 主要 产地, 产量 占比为
54.31%。

     ③全球化纤行业发展概况

     化学纤维是一类重要的高分子材料,广泛应用于服饰、医疗、农业、建筑、
包装、体育器材、汽车环保等领域。根据日本化学纤维工业协会(JCFA)公布
的统计数据,2017 年全球化学纤维产量达到 6,799.4 万吨,同比增长 3.69%。其
中,我国是最大的化学纤维生产国,产量占比为 70.89%。

                        2010 年-2017 年全球化学纤维产量变化情况




注:数据来自于日本化学纤维工业协会(JCFA)。从 2018 年起,JCFA 不再公布全球化学纤维产
量,仅公布日本、韩国、中国(含台湾)、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化学纤维产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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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全球涂料行业发展概况

     涂料与住房、建筑、汽车、家具、船舶、包装等领域紧密相关。从全球涂料
工业地区分布来看,亚太、欧洲和北美是全球涂料行业的领先地区,随着全球制
造业向亚太地区转移,亚太地区的涂料产量逐步增长,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涂料生
产地区。

                          2011 年-2019 年全球涂料产量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涂界》、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根据世界油漆与涂料工业协会(WPCIA)的统计,2019 年全球涂料销售总
额达到 1,728 亿美元,同比增长 4.79%。

     ⑤全球胶黏剂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包装、建筑、汽车和运输等行业和居民消费的快速增长,全球胶黏剂市
场规模不断稳定发展。根据 Markets and Markets 数据,预计全球胶黏剂市场规模
将从 2020 年的 95.9 亿美元增长到 2025 年的 128.31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
6%。

     (2)我国高分子材料行业发展概况

     ①我国塑料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塑料制品行业在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和升级中不断发展,产销
量位居全球首位。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我国塑料制品年产量由 2010 年的
5,830.60 万吨增加至 2019 年的 8,184.20 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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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2019 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发布的《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
见》《塑料加工业技术进步“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确定的发展目标:我国“十
三五”塑料加工业将紧紧围绕“功能化、轻量化、生态化、微成型”的技术方向,
重点突破原料、先进成型技术与工艺、装备三大发展瓶颈;2016-2020 年规模以
上塑料制品企业产量年均增长率达到 4%;争取到 2025 年,塑料加工业主要产品
及配件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尤其是高端领域的需求,部分产品和技术达
到世界领先水平。

     ②我国橡胶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橡胶行业快速发展,合成橡胶产量由 2010 年的 319.52 万吨增
加至 2019 年的 733.80 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68%,具体情况如下:

                        2010 年-2019 年我国合成橡胶产量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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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橡胶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纲
要》确定的发展目标:我国“十三五”期间合成橡胶工业还将稳定增长,产品结
构持续改善,全行业销售额年增长约 7%,生胶消耗年增长 6%左右。

     ③我国化学纤维行业发展概况

     化学纤维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是我国纺织工业整体竞争力提升
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化纤产
业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配套体系,产品线涵盖了常规化学纤维、高性能化学纤维
和生物基化学纤维,成为产品覆盖面及应用范围最广的国家。根据国家统计局数
据,我国化学纤维年产量由 2010 年的 3,090.00 万吨增加至 2019 年的 5,952.80
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56%。

                        2010 年-2019 年我国化学纤维产量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确定的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我国化纤工业继续稳步健康增长,推动行业
发展模式由“成本和规模”向“高附加值、专业化与系统化”转变,“化纤差别
化率每年提高 1 个百分点,高性能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有效产能进一步扩大”。
同时,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发布的《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十
三五”期间我国化纤产量年均增长目标为 3.6%。

     ④我国涂料行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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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料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交通运输、轻工、化工、建筑等行业,是不可或
缺的功能材料。近年来,我国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加速为工业涂料、建筑涂料等
细分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契机,涂料行业的技术水平进步加快,涂料的品种也日
趋丰富和完善,国内涌现出一批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可与国际涂料业巨头竞争的
涂料生产企业,涂料产量也有了大幅的提升。我国涂料产量由 2010 年的 966.60
万吨增加至 2019 年的 2,438.80 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83%。

                          2010 年-2019 年我国涂料产量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Wind、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涂料行业“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
目标:“十三五”期间,我国涂料行业总产值年均增长底线 6.5%左右,到 2020
年,涂料行业总产值预计增长到 5,600 亿元左右;到 2020 年,性价比优良、环
境友好的涂料品种占涂料总产量的 57%。

     ⑤我国胶黏剂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胶黏剂行业呈现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态势,胶黏剂的产量
和销售额持续高速增长。随着新能源、电子电器、机械、汽车、航天航空等行业
的发展,高性能、高品质胶粘剂产品的市场需求仍在不断扩大。根据中国产业信
息网发布的相关数据,我国胶黏剂产量由 2010 年的 462.80 万吨增加至 2018 年
的 838.30 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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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2018 年我国胶黏剂产量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的相关规划,“十三五”时期,我国胶粘
剂行业的发展目标是年均产量增长 7.8%,努力使行业产品更加高端化、功能化,
进入航空、军事、电子等领域。我国胶粘剂行业需求具备较大潜力,胶粘剂行业
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4、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产业政策的促进效应

     在目前三大工业基础材料中,高分子材料具有原料来源丰富、合成相对容易、
加工温度低、密度低、性能多样等优势,是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点之一。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 2025》指出,要以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
分子材料等新材料为发展重点。201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和
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进一步指出,要以包括高端聚烯烃、
特种合成橡胶及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在内的材料为重点,加快推动先进基础
材料工业转型升级。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与落实,为高分子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和
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撑,进而带动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的发展。

     ②下游行业的稳定发展为助剂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是高分子材料行业的伴生行业,其发展程度与高分子材
料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塑料、橡胶、纤维、涂料、胶黏剂等高分子材料已经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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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应用于生产、生活、科技等各个领域,下游高分子材料行业的稳定发展为助剂
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具体情况详见本章“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及行业竞争情况”之“(一)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之“3、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③环保升级,推动行业整合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环保要求较高。近年来,国家对各
行业的环保要求不断提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企业提出
了更严格的环保监管要求。在环保高压的态势下,环保治理不达标、运营不规范
的中小企业将面临减产、停产甚至破产,而产能规模大、环保治理规范的企业将
迎来发展机遇,环保监管升级将进一步推动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向“规模化、
集约化、专业化”方向调整,助力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2)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①宏观因素变动的不确定性

     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升温、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级、部分新兴经济体金融
脆弱性上升,未来全球市场分化走势有可能进一步凸显。若全球主要经济体逐步
将经济发展源动力诉诸于国内,国际外部需求可能进一步减弱,导致全球各大高
分子材料制造商降低市场和生产预期。全球宏观因素变动不确定性的增加可能会
给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高分子材料及其相关
的化学助剂市场需求。

     ②技术人才的制约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属于现代材料科学、精细
化学和化工领域的重要分支,在高分子材料的发现、合成、制备和工艺改进等领
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对高端技术人才的要求较高,不仅
需要具备较强的理论水平、综合运用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还需要对有机合成技
术发展、高分子材料应用、新材料发展方向、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有深刻的理解和
认识。目前,高端技术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③跨国同行业巨头对国内市场不断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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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国内高分子材料市场快速发展,国际高
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巨头纷纷通过收购、合资、独资等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或扩
大在华投资规模。国内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起步较晚,单个企业规模较小且
行业分散度高,相较于巴斯夫、松原集团等国际同行业巨头在人才、资金、技术、
品牌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上述行业巨头对国内企业形成较大竞争压力,进而对我
国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产业发展构成一定挑战。

     5、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及核心工艺壁垒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其下游应用范围广、产
品种类多、市场更新快,企业需要不断根据下游需求的变化及时更新或改进化学
反应的工艺路线、催化剂的选用等,以适应市场的变化,从而对企业的工艺技术
和质量控制、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只有具
备一定深度的技术积累,掌握产品配方研发设计和关键生产工艺的企业才能生产
出优质产品,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而工艺技术落后,缺乏核心技术的
企业将被加速淘汰,因此核心技术和工艺将逐步成为行业主要壁垒之一。

     (2)人才壁垒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由于其技术密集型的行业特征,决定了企业需要大
量具备精细化工产品研发和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开发经验的优秀研发人员,才能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国内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起步较晚,存在专
业人才供应不足,特别是高端综合技术人才稀缺等问题。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
优秀人才将成为稀缺资源。同时,面对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高效化、复合化、
环保化等各类技术的快速发展,合理的人才梯队和人才储备将成为进入本行业的
人才壁垒。

     (3)客户壁垒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是决定和影响材料性能的关键性成分之一,具有用量比
例小但对下游客户的生产和产品质量影响较大的特点。因此,下游客户对供应商
生产规模、产品质量、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的要求较高,通常需要从整体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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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能力、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全面地考察和认证后,才能确定其
成为供应商,且考察和认证的周期普遍较长。同时,为降低更换供应商带来的产
品质量风险以及重新调配试验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下游客户(尤其是大型高分
子材料制造商客户)通常会与上游助剂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
对行业新的进入者形成较高的客户壁垒。

     (4)环保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是国家环保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环保要求较高。随着我国对
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一方面,新投建的项目需要满足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要
求新进入者在项目建设时就必须配套完善且高标准的环保设备,从而为潜在进入
者树立了更高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对于已投运的项目,需要进一步加大环保
投入,不断优化、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环保措施不到位、工艺
相对落后的小企业将逐步被淘汰。

     (5)资金壁垒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对生产设备精密度要求较高,设备投资规模较大,
且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为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排放要求,企业需要持续投
入大量资金进行环保设备的更新和升级。同时,随着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
行业技术升级步伐加快,对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产品质量、工艺技术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促使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生产企业需要不断加大技术、设备、人才等方
面的投入,以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因此,缺乏资金实力的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处
于弱势地位,并逐渐被市场淘汰。

     6、行业技术水平及行业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品种繁多,工艺技术较为复杂,几乎涵盖了各种化学反
应方式和作用机理。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制造的相关技术主要包括:分离纯化技
术、化学合成技术、化学助剂应用技术以及与化学助剂生产相配套的分析检验技
术、分装技术、包装存储技术、废弃物处理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设计技术等。
其中,分离纯化技术、化学合成技术、化学助剂应用技术和分析检验技术是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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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剂生产的主体技术。

     随着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不断向高效化、多样化、复合化、环保化、系列化
的趋势发展,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的各类相关技术也沿着上述趋势不断演变进
步。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企业只有在掌握各种主体技术的基础之上,沿着发展趋
势不断研发新技术,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

     (2)行业的区域性、周期性和季节性

     由于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全球高分子
材料化学助剂产业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或地区,包括欧美、日韩、中国台湾等国
家或地区。近年来,随着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和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快速发
展,相关的助剂产业呈现从发达国家或地区向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转移的
态势。同时,由于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产品品种多、使用范围广的应用特点,产
品生命周期较长,需求平稳且具有一定刚性,产品的销售不具备明显的周期性和
季节性。


(二)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情况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行业进入门槛较高。
目前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企业主要为国际化工巨头,如德国巴斯夫、韩国松原集
团等。近年来,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引进吸收并自主创新,掌握了部分高分子材料
化学助剂产品的核心技术和产品转化能力,并依托产品性价比优势和本土化优
势,在部分细分领域逐步挤占了国际化工巨头的市场份额。总体来看,高分子材
料化学助剂行业属于开放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巴斯夫

     巴斯夫成立于 1865 年,总部设在德国,是全球领先的化工企业,其化学助
剂业务包括原有部分和 2009 年收购的汽巴精化公司,化学助剂业务占巴斯夫整
体业务比例较小,隶属于功能化学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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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松原集团

     松原集团成立于 1965 年,是韩国主要的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制造商和全球
第二大聚合物稳定剂制造商,产品种类较为完善。

     (3)ADEKA(艾迪科)

     ADEKA 成立于 1917 年,总部设在日本,世界 500 强企业,拥有生产酚类、
有机亚磷酸酯类和含硫类抗氧化剂的完整生产线。在美国、韩国、中国内地及台
湾设有工厂。

     (4)永光化学

     永光化学创立于 1972 年,总部设在中国台湾,产品主要包括色料化学、特
用化学、碳粉、电子化学、医药化学等,其特用化学类产品主要包括紫外线吸收
剂、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抗氧化剂等。

     (5)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功能助
剂研发、生产及应用,产品主要为抗氧化剂单剂产品和集成助剂产品。

     3、公司及其产品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领域的专业生产商,亦是目前 A 股市场唯一
一家以经营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产品已覆盖抗氧化剂
和光稳定剂的主要类别,并推出了一站式解决客户材料抗老化需求的个性化配方
产品(U-pack 产品),综合竞争力在国内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行业处于领先地
位。同时,公司是国内行业内较早实现抗氧化剂和光稳定剂产品系列较齐全配置
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以 U-pack 产品形式为国际知名高分子材料制造商提供一
站式个性化产品的先行企业之一。

     公司拥有核心而稳定的客户群体,主要客户包括巴斯夫、艾仕得、朗盛、科
思创、汉高、杜邦、金发科技、万华化学等众多全球知名高分子材料制造企业。
上述客户均系其相关领域的标杆性企业,市场影响力较强,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较
高,公司已经成为上述客户应商之一,进一步彰显了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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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是一家为全球高分子材料工业提供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品和服务
的专业供应商,产品涵盖抗氧化剂、光稳定剂,以及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材料
抗老化问题的 U-pack 产品等类别。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
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经验,已成为国内领先的高分子材料化学
助剂企业。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抗氧化剂、紫外线吸收剂、受阻胺类光稳定剂等,并在此
基础上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材料抗老化问题的 U-pack 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品种                                 作用及特点
            主要作用为消除自由基,终止链式反应,或者分解氢过氧化物,以延缓高分子
抗氧化剂
            聚合物受氧化并出现老化的现象,一般分为主抗氧化剂和辅助抗氧化剂
                              吸收照射于材料表面的紫外线,并将能量转变为无害的热、
            紫外线吸收剂      荧光等方式释放,防止高分子材料变色、强度刚度韧性下
                              降、延长材料使用寿命
光稳定剂
                              捕获高分子聚合物中氧化生成的活性自由基,分解氢过氧
            受阻胺类光稳定
                              化物,猝灭单线态氧,防止高分子材料变色、强度刚度韧
            剂
                              性下降、延长材料使用寿命
            根据客户需求将抗氧化剂、光稳定剂及其他多种化学助剂集成于无尘颗粒、乳
 U-pack     化制剂等配方中的一种产品,该产品能满足客户一站式添加的应用需求及个性
            化问题解决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了一站式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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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二)公司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抗氧化剂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



原料



                                                                 结晶溶剂

                                   回收反应                                                                                                                                  回收结晶
                                     溶剂                                                                                                                                      溶剂




                                                                                                                                                            结晶溶剂
       反应1             蒸馏   中间体泵                 反应2          溶解            过滤       结晶        离心分离         干燥              包装      蒸馏回收




               2、光稳定剂生产工艺流程



                                                                                   回收还原
                                                                                     溶剂
                                                                                                                                  回收脱色
                                                                                                                                    溶剂


                                           还原剂
                                           溶剂                  甲醇

                                                                                  脱色溶剂                   结晶溶剂




                                                                                                                                                                       回收结晶
                                                                                                                                                                         溶剂




                                                                                                      滤渣

                                                                                                                                                         结晶溶剂
 重氮化反应 偶合反应   压滤泵     压滤        还原反应           浓缩   醇析 离心分离   溶解脱色     过滤      浓缩     结晶 离心分离   干燥      包装   蒸馏回收




               3、U-pack 生产工艺流程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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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依据“安全库存下的按需采购”模式,按照月度采购计划实
施采购,并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资源管理体系。

     公司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和产品安全库存水平编制年度生产计
划并分解下发至各生产基地,各生产基地根据分解下发的生产计划在每个月末形
成下月生产计划,并编制下月物料需求清单,同时公司研发部门根据研发规划形
成月度物料需求清单。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研发部门的物料需求清单,
在经品控部确认的各类物料质量标准之内,结合合理的库存数据,形成月度采购
计划。公司采购部门根据月度采购计划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并组织对供应商
及报价的审核;确定供应商后拟定采购合同或订单,并组织实施采购。为降低采
购成本,对于各基地使用量较大的物料,公司一般采取集采的方式统一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下游客户需求特点、行业发展趋势、现有产能结构及分布,以及客
户个性化需求等方面的情况,对生产资源进行了合理配置和利用。其中,对于抗
氧化剂、光稳定剂等标准化产品,公司采取“备货生产+按需生产”相结合的生
产模式,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和产品安全库存水平编制年度生产计
划,并结合下游客户订单情况组织各基地进行生产。对于定制化的 U-pack 产品,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及订单情况完成产品工艺及配方开发后,交由生产部门完
成产品生产。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产品序列完整度,提升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并
缓解现有产能紧张的压力,公司部分产品通过向生产能力较强、工艺水平较高、
内部管理较为规范的厂商购买粗品并精制的方式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主要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
的销售模式,并建立了广泛的营销网络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直销模式下,
公司通过境内销售办事处,以及设立于香港、美国、德国、日本的销售公司,与
总部营销中心进行联动,直接开发全球性大客户,并在相应的区域设立仓库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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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售经理,解决好全球大客户全球配送、本土服务、快速反应的需求;在经销
模式下,公司通过综合考察,在产品目标市场内寻找一家或多家品牌合作经销商,
借助经销商的营销网络和客户渠道开发区域性客户,并解决不同区域中小客户本
土化服务需求,从而进一步提升客户覆盖度和满意度。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主要从事抗氧化剂、光稳定剂等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产品涵盖抗氧化剂、紫外线吸收剂、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以及为客户
提供一站式解决材料抗老化问题的 U-pack 产品等类别。

     作为国内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将继续深耕高分
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这一核心业务,抢抓行业竞争格局重构及下游高分子材料行业
快速发展的契机,稳健推进产能扩张,进一步扩大公司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
能、完善产品序列、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行业竞争力。同时,
不断加强抗老化助剂产品的技术研发投入,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向 U-pack 技术领
域和高分子材料其他助剂领域进行相关技术研发拓展,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充足
的技术储备。


(二)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团结、坚持、勤勉、快乐”的企业精神,坚持“以客户为中心,
恪守职工、股东和社会利益平衡”的企业价值观,以“客户的需求是我们的目标,
客户的满意是我们的追求”为经营理念,始终将创新驱动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
略。利用公司在产品、技术、品牌和服务等方面长期积累的综合竞争优势,通过
创造全球领先的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品来满足客户高品质、个性化的需求,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增长及发展,实现公司“做高分子材料抗老化技术全球领导
者”的发展愿景。

     为实现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公司拟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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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稳健推进产能扩张,不断丰富产品结构

     面对下游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将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稳健
推进产能扩张,将公司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和成果进行
更大规模的产业化应用,扩大高分子材料抗老化系列品种覆盖度。同时,依托公
司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向高分子材料其他助剂领域和
产业链进行相关延伸,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序列,优化产品结构,实现更多的
U-pack 产品创新,以满足客户高品质、个性化的配套服务需求,实现以规模、
品质、服务促效益,助力公司打造精细化工平台级龙头企业。

     2、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技术水平

     公司始终将创新驱动作为发展的重要战略,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
台,建立基础技术研究、工艺过程优化、高附加值及新产品研发和 U-pack 产品
集成均衡发展的研发体系。同时,重点围绕“低成本、系列化、安全环保”的目
标,持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紧跟行业技术发展前沿,有计划的开发新产品、新
工艺和前沿新技术,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产品序列、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绿
色环保发展,并以此为基础向 U-pack 技术领域和高分子材料其他助剂领域进行
相关技术研发拓展,不断提升公司技术水平,为公司的长远战略提供坚实的技术
支持。

     3、完善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深耕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行业近 20 年,始终坚持 “以客户为中心”,
通过设立于香港、美国、德国、日本的下属公司,以及全球多个地区的分销商一
起构成覆盖全球的营销网络,并在接近客户集中的地区设立仓库,为客户提供快
速反应、72 小时配送供应的本土化服务。随着公司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能
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全球营销网络和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管
理系统优化升级、打造订单准点行动,为客户提供齐全、稳定的产品供应和本地
化的全球物流服务。同时,持续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积极挖掘客户在材料性能改
善方面的共同需求和个性化需求,并通过标准产品和 U-pack 产品相结合,满足
各细分市场的共性与个性需求,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粘性,并不断开
发战略核心客户,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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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强化品牌建设,打造全球知名的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品牌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
在全球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未来,公司将积
极通过展会、媒体、客户拜访等方式,有计划地在全球展示和推介利安隆品牌,
巩固并提升利安隆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与此同时,公司将依托完善的全球营
销网络,进一步深挖下游业务机会,通过高品质、全系列、定制化的产品满足客
户需求,着力提升在全球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打造全球知
名的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品牌,实现公司由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的转换。

     5、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快构建 2.0 年轻管理团队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成长和成才,始终坚持“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和资
源”这一人才理念,采取多渠道的全方位引才方式,培养骨干人才,健全激励机
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在人才引进方面,进一步拓宽引才渠道,充实管理和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人才培养方面,通过分层分类的人才培育项目,构建以五
大课程体系为支柱的利安隆人才赋能体系,为员工创造不断学习、发展和自我挑
战的机会。在人才激励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全员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并结合股
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制度,增强薪酬水平的市场竞争力。在人才使用方
面,公司为不同类型人才制订相应的职业发展规划,通过内部培养提拔等方式鼓
励并支持具有特殊才能的年轻员工承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研发工作,加快
构建 2.0 年轻管理团队,通过完善的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
充足的人才保障。

     6、持续提升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继续推进全面绩效项目,及时评估实施效果,并持续进行调整完善,
确保与公司的经营战略相匹配。在管理方面,公司将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充分挖掘数据化的效用来提升办公效率,并切实优化内部流程,减少内部低效沟
通,提升管理效率。在生产方面,全面开展管理性低成本、技术性低成本、差异
化低成本相关工作,并实施一系列精细化生产管理措施,包括达产装置挖潜改造、
未达产装置达产改造、稳定操作的 SOP 项目落地、呆滞品的资源化处理、三废
资源化改造等,以降低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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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下游需求拉动增长,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高分子材料是以高分子化合物为基体,再配合其他添加剂(助剂)所构成的
材料,主要包括塑料、橡胶、涂料、纤维、胶黏剂,以及其他高分子基复合材料。
高分子材料与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等一起成为科学技术、经济建设中的基
础材料,是现代工业体系建立和运行的重要基础,并已成为日常生活用品、建筑、
汽车、电子电器及其他工业生产等国民经济各领域不可缺少的工业材料,几乎所
有国民经济领域均涉及高分子材料的应用。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是指为改善高分子材料加工性能,改进物理机械性能、
增强功能,或赋予高分子材料某种特殊性能而加入其中的各种辅助物质,是高分
子材料性能表达的关键性成分之一。在各类别助剂中,抗老化类助剂销售总额约
占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的 1/4 以上,是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的重要品类,几乎在
所有高分子材料中均有使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主要包括抗氧化剂和光稳定
剂,在实际运用中,两种助剂通常协同使用以抑制高分子材料老化。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行业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
别高分子材料均稳步增长。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18 年全球塑料产量 3.59 亿
吨,同比增长 3.16%。根据国际橡胶研究组织(IRSG)的统计,2018 年全球合
成橡胶产量约 1,523.40 万吨,同比增长约 1.22%。在涂料方面,根据世界油漆与
涂料工业协会(WPCIA)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19 年全球涂料销售总额达到
1,728 亿美元,同比增长 4.79%。中国是全球高分子材料生产和消费大国,根据
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 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 8,184.20 万吨,同比增长 35.45%;
合成橡胶产量 733.80 万吨,同比增长 31.27%;化学纤维产量 5,952.80 万吨,同
比增长 9.87%。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数据,2019 年我国涂料产量 2,438.80 万吨,
同比增长 2.6%。根据相关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我国“十三五”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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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塑料制品企业产量年均增长率达到 4%;合成橡胶工业生胶生产耗用量
年均增长 6%以上;化纤产量年均增长 3.6%;涂料产量年均增长率为 5%;胶粘
剂产量年均增长 7.8%。作为高分子材料的伴生行业,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快速发
展,使得包括抗老化助剂在内的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面临广阔的发展前景。

     2、专业分工趋势明显,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已成为下游高分子材料客户选择
抗老化助剂供应商的重要因素之一

     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是决定和影响材料性能的关键性成分之一,具有用量
比例小但对下游客户的生产和产品质量影响较大的特点。此外,不同高分子材料、
不同应用环境的差异,以及不同材料的性能要求也导致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品
种繁多。一方面,由于单一类别或牌号的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用量较小,只有
通过专业分工进行适当规模化生产,才能形成最佳的规模经济效应。另一方面,
随着高分子材料种类的不断增多,用途、应用环境日趋复杂,材料性能要求日益
多样化、个性化,高分子材料制造商针对材料的不同特性自行完成多种抗老化助
剂添加成分的匹配、品种的采购、生产过程中抗老化助剂的添加变得日趋复杂,
管理成本和技术难度不断上升。在此背景下,大型高分子材料制造商出于质量稳
定和节省成本的需求,往往要求上游抗老化助剂厂商一次性满足其系列化、个性
化的产品需求。因此,产品的系列化完整程度和综合化、个性化配套服务能力已
逐渐成为大型高分子材料制造商选择抗老化助剂供应商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3、行业集中度逐年改善,行业领先企业更加受益

     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是一个相对细分且充分竞争的行业,虽然整体市场容
量较大,但客户分布广泛,且由于国内企业起步较晚,单个企业规模较小,行业
集中度较低。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分子材料工业和化工工业的快速发展,相关技术的不断
积累,客户对产品质量、性能、环保以及个性化要求日益提高,市场竞争日趋激
烈,一些技术水平落后、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的落后产能逐渐被淘汰。与此同时,
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属于精细化工行业,随着国内环境保护力度逐年加强,也
进一步加速了淘汰环保措施不到位、工艺相对落后产能的步伐。在此背景下,国
内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业逐步呈现出集聚式发展态势,产业结构逐渐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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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调整,行业集中度逐年改善,市场份额进一步向具
有技术、规模、管理、品牌等核心优势的企业集中。高分子材料应用市场需求快
速增长的动力和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业集中度逐步提升的趋势,使得包括公
司在内的行业领先企业更加受益。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强化主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近年来,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以及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快速增长,
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在产能及业务规模上还有较大的提升
空间。与此同时,行业专业分工日趋精细,产品的系列化完整程度和综合化、个
性化配套服务能力已逐渐成为大型高分子材料制造商选择抗老化助剂供应商的
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在此背景下,公司作为目前 A 股市场唯一一家以经营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
剂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应该利用自身在技术研发、安全生产及环保等方面的
领先优势,通过资本市场等多种融资渠道,稳健提升产能规模,从而增强公司核
心产品的市场供应能力,强化主营业务,并通过适度产业链延伸,满足市场对高
品质、个性化抗老化助剂产品或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助力公司抢抓行业结构向
“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调整带来的市场机遇,提升市场占有率和行业
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序列,优化产品结构,实现更多的 U-pack
产品创新,通过完整的系列化产品和个性化的配套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差异化竞
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2、提升公司资金实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以及投资项目的增加,资产负债率逐渐升
高,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资本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竞争
实力。同时,公司还面临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环境变化、国家信贷政策调整等多
种风险。面对广阔的市场需求,公司预期未来仍将有较大规模的项目投资,持续、
稳健的资金投入对公司未来发展至关重要。本次募集资金顺利到位后,有利于提
升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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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定稳健的财务基础。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
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
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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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其中: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
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 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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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项同时进行:P1=(P 0-D)/(1+N)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
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1,503,126 股
(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
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 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或每股回购股本
数(负值)等;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
发行所取得公司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
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七)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
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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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2.5 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
 1                                                  126,600.64              54,000.00
        剂项目一期工程
        5000 吨 HALS(受阻胺类光稳定剂)
 2                                                   21,060.44              16,000.00
        产品扩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77,661.08             10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
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
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05,010,420 股,利安隆集团持有
公司 32,461,29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5.83%,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李海平先生
分别持有利安隆集团和利安隆国际 100%股权,除利安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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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国际另持有公司 25,059,24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2.22%。因此,李海平
先生实际控制公司 57,520,530 股股份,实际控制的股权比例为 28.06%,系公司
实际控制人。

       假设本 次向特 定对 象发行 股票 的实际 发行 数量为 本次 发行 的上限
61,503,126 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则本次发行完
成之后,李海平先生实际控制的股权比例为 21.58%,李海平先生仍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
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

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及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
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审核通过或注册,以及获得审核通过或注册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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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
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2.5 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
 1                                                   126,600.64              54,000.00
        剂项目一期工程
        5000 吨 HALS(受阻胺类光稳定剂)
 2                                                    21,060.44              16,000.00
        产品扩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77,661.08             10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
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积极响应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助力高分子材料行业高质量发展

       材料是工业的基础,对国家制造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材料工业已成
为全球工业竞争的焦点,我国也已明确将新材料列为重点突破发展的战略领域之
一。在目前三大工业基础材料中,高分子材料具有原料来源丰富、合成相对容易、
加工温度低、密度低、性能多样等优势,是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点之一。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 2025》指出,要以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
分子材料等新材料为发展重点。201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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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进一步指出,要以包括高端聚烯烃、
特种合成橡胶及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在内的材料为重点,加快推动先进基础
材料工业转型升级。

       高分子材料性能具有较好的可塑性,但几乎所有高分子材料的每一种性能都
依赖相对应的化学助剂实现,并直接决定了高分子材料在工业体系中所能实现的
技术复杂度和最终工业产品的质量性能。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是高分子材料性能
表达的关键性成分之一,近年来随着技术水平的提升,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制造
商不断开发出能实现高分子材料更多特殊性能和更高应用水平的产品,推动着高
分子材料行业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因此,大力发展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对
于促进我国高分子材料行业高质量发展,抢占全球新材料竞争制高点具有重要的
战略意义。

       2、通过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的生产能力,进一
步丰富产品序列,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丰富的动能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行业的龙头企业之
一。为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需求,公司已先后在天津
汉沽、宁夏中卫等地建立多个生产基地,并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产品
线和产能布局。伴随着公司产能的不断增长,公司凭借产品、技术、品牌和服务
优势,经营规模增长较快,公司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生产量从 2017 年的 2.45
万吨增加至 2019 年的 4.80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达 39.84%;销量从 2017 年的 2.37
万吨增加至 2019 年的 4.17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达 32.72%。与此同时,随着公司
抗老化助剂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虽然部分产品可以实现共线生产,但生产设备需
要停产、清洗和安检之后才能投入不同产品的生产,频繁地切换生产不同产品将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能的释放。在此背景下,公司实际产能利用已趋于饱和,
但供应能力的稳定性是影响大型跨国客户选择供应商的主要因素之一,若公司没
有富余产能及时满足大型跨国客户的订单需求,将严重影响与重要客户的合作关
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运用公司的技术储备并契合市场需求,分别在广东珠
海、河北衡水新建抗氧化剂和光稳定剂产能,在提升公司核心产品市场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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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同时,还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序列,优化产品结构,实现更多的 U-pack
产品创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系公
司为巩固并扩大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领域的行业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增
强客户粘性的重要战略布局,将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丰富的动能。

     3、抢抓行业竞争格局重构的发展契机,积极推动公司实现“做高分子材料
抗老化技术全球领导者”的发展愿景

     近年来,随着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客户需求日益提高、环保要求逐年加
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内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行业落后产能加速淘汰,产
业结构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调整,行业集中度逐年改善,行
业内部分企业积极通过并购重组、产能扩张等方式抢抓市场机遇,提升发展空间。
公司作为国内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
实施,有助于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抢抓行业竞争格局重构的发展契机,进一
步夯实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领域的领先地位,积极推动公司实现“做高分子
材料抗老化技术全球领导者”的发展愿景。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下游应用市场稳步增长,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空间

     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是高分子材料行业的伴生行业,其发展程度与高分子
材料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高分子材料尤其是塑料、橡胶、纤维、涂料、胶黏剂
这五大高分子材料已经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
们对物质生活要求的提高,推动了高分子材料尤其是高端材料的需求不断扩大,
并带动上游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需求的增长。根据 Markets and Markets 数据,
预计 2017-2022 年全球包括抗氧化剂、光稳定剂等在内的高分子材料稳定剂市场
规模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4%,从而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空间。

     2、公司优秀的管理和研发团队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

     公司始终坚持“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和资源”这一人才理念,高度重
视人才建设和储备工作,拥有一支优秀、稳定、梯队化的管理和研发团队,经验
丰富、各具所长,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持续稳定,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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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于高分子材料抗老化技术的研发和市场营销,具有深厚的行业背景和技术产
业化经验。其中,核心团队成员李海平先生、孙春光先生、毕作鹏先生、孙艾田
先生、叶强先生等人是我国较早从事化工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专业团队之一,拥
有20年以上的高分子材料抗老化技术研发、应用和客户服务经验,对行业技术、
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聚集了一大批行业技术专家和技术研发人
才,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67人,占全部员工人数的比例为
14.86%。公司研发人员经验丰富、专业性强,技术能力覆盖了高分子材料抗老
化助剂研发、生产与应用的核心领域。与此同时,经过多年的内部培养,公司已
形成一支梯队化的人才队伍,2.0年轻管理团队已经基本接手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工作和研发工作,其中大部分成员已经在公司工作10年以上,具备较为丰富的管
理、研发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

     3、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深厚的技术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
作,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聚集了一大批行业权
威技术专家,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技术创新
和技术服务能力;公司与天津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积极开展产
学研合作,加速公司创新步伐。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公司已全面
掌握抗氧化剂和光稳定剂等抗老化助剂产品的核心技术,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向
U-pack技术领域和高分子材料其他助剂领域进行技术研发拓展,形成了涵盖抗老
化助剂生产工艺、反应催化、产品精馏、关键中间体合成、产品造粒、产品复
配等在内的完整核心技术体系。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已取得专利92项,其中
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了博士后科
研工作站,利安隆企业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
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先后荣获“天津市专利金奖”
“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2019中国精细化工百
强”“2019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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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目前已掌握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核
心生产工艺和技术,从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具体情况如下:

                核心生产工艺和技术
  项目名称                                              相关技术简介
                        名称
                抗氧化剂RIANOX          公司陆续开发了抗氧化剂RIANOX 1010、1076、412S、
                1010、1076、412S、      245、1098、1035、1135等产品的非有机锡催化合成
                245、1098、1035、1135   技术,并且对非有机锡催化剂下的反应控制、结晶
                等产品的非有机锡催      等配套技术进行了全面的开发,实现了主要抗氧化
                化合成技术              剂产品的无锡化,提高了该系列产品的竞争力
                                        公司创新的将反应精馏技术应用于抗氧化剂反应过
                                        程中,将生成的甲醇通过反应精馏技术从反应体系
                                        中脱除。与原有的高真空法相比,该工艺技术具有
                抗氧化剂生产的酯交
                                        以下的优点:(1)对设备的密闭性要求相对较低,
                换反应的反应精馏工
                                        无需高真空设备,可以有效降低投资;(2)可以更
                艺技术
                                        大程度地减少物料氧化,提高产品品质;(3)溶剂
                                        甲醇的回收率更高,可有效地降低成本,并减少废
年产12.5万吨
                                        气排放中的有机溶剂含量,有利于环境保护
高分子材料抗
                                        抗氧化剂RIANOX 245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公司
老化助剂项目
                                        拥有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多项关键技术,包括产品
一期工程     抗氧化剂RIANOX 245
                                        中间体合成催化技术、催化剂去除技术、精馏技术,
             生产工艺技术
                                        产品非有机锡催化酯交换技术,酯交换液脱除中间
                                        体技术,颗粒状结晶控制技术,釜残回收技术等
                                        以3,5-甲酯和异辛醇为原料,采用非有机锡催化
                液体抗氧化剂RIANOX      剂,并利用多元有机酸络合反应去除催化剂的环保
                1135生产工艺技术        新工艺,该工艺有效解决了传统工艺中较为复杂的
                                        后处理过程、三废排放问题
                                        利用新型酸性催化剂使二苯胺与二异丁烯进行烷化
                                        反应,制备应用于聚醚、聚氨酯和油品中的液态抗
                液体抗氧化剂RIANOX
                                        氧剂产品,该技术具有催化剂易于分离并可循环使
                5057生产工艺技术
                                        用、工艺过程简单等优点,是适宜工业化生产的绿
                                        色清洁生产工艺技术
                                        HALS产品关键中间体三丙酮胺,2,2,6,6-四甲基-4-
                                        哌啶醇,2,2,6,6-四甲基-4-哌啶胺的合成技术一直
                                        是行业内最关键的技术,公司通过多年研发,现已
             HALS关键中间体合成
5000 吨 HALS                            掌握三丙酮胺合成中的非均相催化剂技术,除水除
             工艺技术
(受阻胺类光                            盐技术,2,2,6,6-四甲基-4-哌啶醇合成中的连续催
稳定剂)产品                            化还原技术和高品质2,2,6,6-四甲基-4-哌啶胺合
扩建项目                                成技术等核心技术
                                        目前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产品的主要发展方向是聚合
                高性能受阻胺光稳定
                                        型、低碱性、NOR型和多功能型产品,公司现已掌握
                剂合成工艺技术
                                        包括聚合型HALS HA88及其中间体的合成技术,低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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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生产工艺和技术
  项目名称                                           相关技术简介
                        名称
                                     性HALS UV-119的合成技术,NOR型HALS UV-123的合
                                     成技术以及多功能型HALS UV-144的合成技术
                                     该技术通过水下模面切粒方式制备聚合型光稳定剂
                                     规则颗粒,其主要优势包括:(1)相较于传统钢带
                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造
                                     造粒工艺,该工艺成本更低;(2)该工艺所制备的
                粒技术
                                     粒子规整、大小均一、无粉尘,设备投资较小;(3)
                                     该造粒方法稳定可靠,适合连续生产

     4、公司完善的营销网络和优质的客户群体为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打下了良好
的市场和客户基础

     公司深耕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行业近20年,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
经营理念,通过设立于香港、美国、德国、日本的下属公司,以及全球多个地区
的分销商一起构成覆盖全球的营销网络,并在接近客户集中的地区设立仓库,为
客户提供快速反应、72小时配送供应的本土化服务。凭借在研发、生产等方面的
优势,以及较高的产品系列化完整程度和综合化、个性化配套服务能力,公司
树立了具有持续创新力、质量可靠、产品系列化程度高的市场形象,得到了下
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积累起了包括巴斯夫、DSM、朗盛、科思创、
科莱恩、艾仕得、汉高、杜邦、埃克森美孚化工、利安德巴塞尔、华峰集团、
金发科技、万华化学等在内的一大批全球知名高分子材料客户群,并被多家大客
户评为年度供应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
剂产能,完善产品序列,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依托完善的营
销网络和优质的客户群体,公司一方面可以逐步提高在现有客户采购中所占的比
重,并通过现有优质客户的推荐取得客户体系内其他关联企业的订单;另一方面,
公司可以通过系列化产品形成的集成供应能力,向客户实施渐进式拓展,并获得
新的业务机会,从而为新增产能消化打下良好的客户和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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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 12.5 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项目一期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12.5 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实施主体           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区石化六路南侧
项目实施土地来源       自有,土地证号: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0049141 号
                       本项目计划利用利安隆珠海自有土地,进行年产 12.5 万吨高分子材料
                       抗老化助剂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该项目总投资 126,600.64 万元,项
项目概述               目建成后将形成 6 万吨/年的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能,其中抗氧剂
                       168、抗氧剂 1010、抗氧剂 1076、抗氧剂 1135、抗氧剂 5057/5067 等
                       产品各 1 万吨/年,抗氧剂 3114、抗氧剂 245 等产品各 0.5 万吨/年。

       年产 12.5 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项目一期工程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变更后的投资项目,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后拟投资金额低于项
目预计投资总额,差额部分公司原计划主要通过银行贷款予以解决。为了积极推
进该项目建设、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拟通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继续投入该项目。该项目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时确定
的实施主体、实施地址、主要建设内容、设计产能等均保持一致,但由于项目规
划距今已超过两年,且随着项目的实施,部分情况相较于原计划已发生变化,公
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可行性分析及效益测算进行了修
订和更新。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26,600.64万元,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是否属于资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本性支出     入金额(万元)
1       工程建设费用            88,899.25            70.22%       -            54,000.00
1.1     建筑工程费              30,959.84            24.45%      是
1.2     设备购置费              45,404.42            35.86%      是            54,000.00
1.3     安装工程费              12,535.00            9.9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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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是否属于资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本性支出       入金额(万元)
              工 程建设其 他
     2                                13,296.06                10.50 %       注1                      -
              费用
     3        预备费                       3,305.51              2.61%       注2                      -
     4        建设期利息                   1,048.60              0.83%       是                       -
     5        铺底流动资金            20,051.21                 15.84%       否                       -
               合计                  126,600.64                100.00%       -                 54,000.00
     注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部分属于资本性支出,比如土地使用费、勘察设计费等;部分属于
     非资本性支出,比如生产职工培训费等。
     注2:预备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资本化,鉴于其未来是否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出于谨慎性考虑,全部列入非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4,000.00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费用
     方面的支出,募集资金使用属于资本性支出。除已投入及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外,项目剩余部分所需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3、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投产后运营期预计年均实现销售收入 138,928.48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24,030.86 万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具体
     如下:

            (1)营业收入的测算情况

            在项目运营期内,公司对于本项目的营业收入预测主要源自不同牌号抗氧
     化剂产品的销售收入,具体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预测(万元)
                               产能            预测单价
序号          产品名称                                                              达产期平均
                             (吨/年)       (万元/吨) 投产期第1年 投产期第2年
                                                                                    (第3-10年)
 1          抗氧化剂168        10,000.00              1.90       11,377.20         15,169.60      18,962.00
 2          抗氧化剂1010       10,000.00              2.52       15,133.50         20,178.00      25,222.50
 3          抗氧化剂1076       10,000.00              2.30       13,811.10         18,414.80      23,018.50
 4          抗氧化剂1135       10,000.00              2.23       13,377.90         17,837.20      22,296.50
         抗 氧 化 剂
 5                             10,000.00              2.76       16,587.00         22,116.00      27,645.00
         5057/5067
 6          抗氧化剂3114       5,000.00               2.80        8,413.20         11,217.60      14,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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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预测(万元)
                              产能            预测单价
序号          产品名称                                                             达产期平均
                            (吨/年)       (万元/吨) 投产期第1年 投产期第2年
                                                                                   (第3-10年)
 7          抗氧化剂245         5,000.00          3.33       9,977.85          13,303.80      16,629.75
            合计                60,000.00            -      88,677.75         118,237.00     147,796.25

            ①产品销售价格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属于公司现有成熟产品,投产后相关产品的预测销售单
     价系基于公司报告期内现有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并结合产品销售价格变动趋势
     考虑一定的降幅后进行预测,预测销售单价具有合理性。

            ②产品销量

            本项目产品主要以公司现有的抗氧化剂为主,公司结合抗氧化剂未来市场
     需求、设计产能、产能达产情况、产销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各产品的预计销量。
     本项目各产品的年销售量测算公式及假设条件具体如下:

            产品年销售量=产品产能×预计达产率×预计产销率。其中:

            Ⅰ、产品产能

            各牌号产品产能为本项目设计及环评的产能。

            Ⅱ、预计达产率

            本项目投产后在运营期的预计达产率情况如下:

                                                            投产期                       达产期
       序号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10年
        1          预计达产率                              60%                80%                 100%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的产品主要为抗氧化剂,公司报告期内抗氧化剂整体产
     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能利用率                   64.20%            74.63%              63.09%             68.09%

            报告期内,公司抗氧化剂整体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主要系现有生产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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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产品共线生产导致实际产能低于理论产能,以及报告期内新建抗氧化剂生产
线在投产初期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等因素所致。

     本项目建成以后,将主要承担市场需求量最大且公司产销量较大的通用型
抗氧化剂产品生产,通过规模化生产形成最佳的规模经济效应。相较于公司目
前其他生产基地,该项目规划生产的产品牌号较为集中,并将基本实现各牌号
产品专线生产,从而解决不同产品换产对产能利用的影响。同时,配合先进的
生产工艺技术和自动化生产设备,促使项目按照设计产能实现满负荷生产。在
本项目投产初期,受设备调试、试生产、生产基地布局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前
两年预计达产率分别假设为 60%、80%,并从第三年开始实现满负荷生产,具备
谨慎性、合理性。

     Ⅲ、预计产销率

     在本项目效益预测过程中,公司基于报告期内抗氧化剂平均产销情况,投
产后运营期的产销率均假设为 100%。报告期内,公司抗氧化剂整体产销率情况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报告期平均
  产销率            114.68%        86.51%           95.68%      106.57%      100.86%

     根据上表,公司报告期内抗氧化剂平均产销率接近 100%。同时,随着高分
子材料行业的发展,下游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高分子材料
抗老化助剂企业之一,受益于高分子材料应用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动力和高分
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业集中度逐步提升的趋势,新增产能可以有效消化,相关
假设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2)营业成本的测算情况

     本项目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人工成本、制造费用
等,具体测算过程和依据如下:

     ①原材料费

     本项目拟通过苯酚烷基化物、丙烯酸甲酯、二苯胺、醇类物质等原材料合
成中间体及各牌号抗氧化剂终端产品,原材料价格系根据测算时点相关原材料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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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报告期内采购价格及变化情况等因素进行假定。在此基础上,根据
每种产品的物料消耗清单计算出单位成本,并按照产量计算得出原材料费。

       ②燃料及动力费

       本项目使用的燃料及动力主要包括水、电力、蒸汽、天然气等,相关燃料
及动力价格系参考当地价格政策进行假定。在此基础上,根据每种产品生产单
耗计算出单位成本,并按照产量计算得出燃料及动力费。

       ③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主要为员工工资。本项目生产技术和生产人员为 177 人,员工工
资参考公司目前及当地市场水平,按照不同工种不同薪资进行测算,其中生产
技术人员 15 万元/年、生产人员 12 万元/年。

       ④制造费用

       本项目制造费用包括折旧摊销费、修理费、物流运输费、三废处置及安全
费等。其中,折旧摊销费根据公司现有折旧摊销政策,对项目新增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等资产,分别按照 20 年、10 年的折旧年限及 10%的残值率进行测算,
对项目新增土地按 50 年的摊销年限进行测算。修理费根据公司经验按固定资产
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的 1.5%进行测算。物流运输费根据公司报告期内平均
费用率,并适当考虑规模经济效益及报告期内费率变动趋势,按照营业收入的
2.5%进行测算。三废处置及安全费参照公司现有水平按营业收入的 2.84%进行测
算。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营业成本预测情况如下:


                                            投产期                达产期平均
 序号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10年
   1       原材料费                44,906.10         59,874.80        74,843.50
   2       燃料及动力费             5,551.54          7,402.06         9,252.57
   3       人工成本                 1,303.20          1,737.60         2,172.00
   4       制造费用                12,785.65         14,364.11        15,852.46
               合计                64,546.49         83,378.57       102,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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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及所得税的测算情况

     ①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 7%、5%测算,预计项目达产年税金及附加为 1,018.91
万元。

     ②期间费用

     Ⅰ、本项目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及其他管理费用,项目达产年
管理费用为 5,907.79 万元。其中,本项目计划新增管理人员 70 人,人员工资
参考公司目前及当地市场水平进行测算,预计项目达产年管理人员工资为 1,400
万元。其他管理费用按照营业收入的 3.05%进行测算,略高于公司报告期内管理
费用率(不含人员薪酬)1.99%的平均水平,预计项目达产年其他管理费用为
4,507.79 万元。

     Ⅱ、本项目销售费用(不含物流运输费)按照营业收入的 2.50%进行测算,
项目达产年销售费用为 3,694.91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平均销售费用率(不含物
流运输费)为 3.10%,本项目效益测算的销售费用率略低于公司报告期内平均销
售费用率,主要是考虑到本项目产品为公司现有成熟产品,客户与公司现有客
户有较大范围重合,是在公司前期市场开发的基础上与原有客户的深度合作。
同时,公司通过子公司利安隆供应链进行统购统销,具有规模经济效应,营业
收入的边际销售费用率逐步变小,近年来销售费用率(不含物流运输费)呈现
逐步下降的趋势(从 2017 年的 3.34%下降至 2020 年 1-6 月的 2.87%),因此销
售费用率相对较低。

     Ⅲ、本项目拟使用 1.5 亿元银行中长期贷款用于项目建设,项目投产后按
计划分批偿还本金,在运营阶段产生的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据测算,上述
借款在项目运营期累计产生的财务费用为 5,270.40 万元。

     IV、本项目未考虑研发费用,主要原因为本项目产品属于公司在产和销售
的成熟产品,结合公司多年的生产经验和近年来不断的研发或技术创新,公司
生产相关产品涉及的工艺技术已较为完善,具备大规模量产条件。同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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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母公司层面设立了专门的研发部门,承担具体产品或工艺技术等核心研发工
作,本项目主要负责产品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协助承担产品技术和质量方面的
改进工作。

       ③所得税

       本项目所得税率按 25%测算,预计项目达产年均所得税费用为 8,644.46 万
元。

       (4)项目预计效益总体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0 年(不含建设期),于投产后第三年达产。
项目运营期年均实现销售收入 138,928.48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24,030.86 万元,
总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5.49%,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投产后逐
年的效益测算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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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投产期                                                                  达产期
    项目                                                                                                                                                        运营期平均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第 10 年

营业收入        88,677.75    118,237.00      147,796.25   147,796.25   147,796.25    147,796.25      147,796.25      147,796.25   147,796.25   147,796.25       138,928.48

营业成本        64,546.49      83,378.57     102,210.65   102,210.65   102,210.65    102,066.46      102,066.46      102,066.46   102,066.46   102,066.46        96,488.93

税金及附加               -         297.01      1,018.91     1,018.91     1,018.91         1,018.91        1,018.91     1,018.91     1,018.91     1,018.91           844.83

管理费用         3,544.67         4,726.23     5,907.79     5,907.79     5,907.79         5,907.79        5,907.79     5,907.79     5,907.79     5,907.79         5,553.32

销售费用         2,216.94         2,955.93     3,694.91     3,694.91     3,694.91         3,694.91        3,694.91     3,694.91     3,694.91     3,694.91         3,473.21

财务费用           735.00          725.20        705.95       686.61       662.43           638.26          541.55       372.32       203.08               -        527.04

利润总额        17,634.64      26,154.06      34,258.04    34,277.39    34,301.56        34,469.93    34,566.63       34,735.87    34,905.10    35,108.18        32,041.14

所得税(25%)    4,408.66         6,538.52     8,564.51     8,569.35     8,575.39         8,617.48        8,641.66     8,683.97     8,726.28     8,777.05         8,010.29

净利润          13,225.98      19,615.55      25,693.53    25,708.04    25,726.17        25,852.44    25,924.97       26,051.90    26,178.83    26,331.14        24,030.86

毛利率             27.21%          29.48%        30.84%       30.84%       30.84%           30.94%          30.94%       30.94%       30.94%       30.94%           30.39%




                                                                                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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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项目预计毛利率情况

       根据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毛利率情况如下:


                                                    投产期                        达产期平均
 序号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10年
   1      毛利率                                27.21%              29.48%              30.90%


       报告期内,公司抗氧化剂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自产               21.77%         26.86%              32.04%         37.60%
 抗氧化剂          外购                8.55%             8.67%           11.90%         15.51%
                   综合               18.70%         22.62%              26.59%         31.38%


       本项目达产期平均毛利率为 30.90%,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自产抗氧化
剂毛利率,主要原因为:

       ①本项目通过规模化生产提升产能利用效率,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受产能的影响,公司绝大部分抗氧化剂需要共线生产,但生产设备需要停
产、清洗和安检之后才能投入不同产品的生产,频繁地切换生产不同产品将在
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能的释放,进而增加生产成本。本项目建成以后,将主
要承担市场需求量最大且公司产销量较大的通用型抗氧化剂产品生产,通过专
线及规模化生产,提升产能利用效率,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毛利率水平。

       ②本项目通过规模化生产,并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降低人工成本

       公司现有抗氧化剂产能主要分布在天津汉沽、宁夏中卫两个生产基地,合
计年产能为 3.49 万吨,而本项目拟生产的抗氧化剂合计产能为 6 万吨,产能规
模更大,产品种类更为集中,有利于通过规模经济效应降低人员投入。同时,
现有产能部分生产线因建设时间较早,自动化水平较低,生产过程中人工成本
较高。本项目充分考虑精细化工行业未来自动化生产的发展趋势,选用自动化
水平较高的生产设备,实现生产全流程的自动化,从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
低人工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 5.03%,而
本项目效益测算中达产期直接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 1.47%,从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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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水平。

     ③本项目将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提升毛利率水平

     公司抗氧化剂上游原材料主要为苯酚烷基化物,生产过程中通常先将苯酚
烷基化物及其他化工原材料合成为 3,5-甲酯等中间体,然后再反应合成抗氧化
剂终端产品。受产能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公司需要采购部分中间体用于生产抗
氧化剂终端产品。而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配套建设与抗氧
化剂产能规模相匹配的中间体产能,基本实现关键中间体的自产,从而提升毛
利率水平。

     综上所述,本项目测算毛利率水平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6)本项目预测效益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时预测效益存在差异的
原因及合理性

     “年产12.5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项目一期工程”最早规划于2017年,
公司在2018年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时,预计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收
入约147,740.64万元,营业利润约22,390.44万元。因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
继续投入本项目,同时考虑到项目规划距今已超过两年,且随着项目的实施,
部分情况相较于原计划已发生变化,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目前的实际情
况对项目效益测算进行了修订和更新。

     根据最新修订和更新的效益测算,本项目投产第一年、第二年因尚未完全
达产,预计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8,677.75万元、118,237.00万元,第三年完全达
产 后 预 计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147,796.25 万 元 , 运 营 期 预 计 年 均 营 业 收 入 为
138,928.48万元。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利润为34,577.84万元。本项
目前后两次效益测算达产年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相关差异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前次测算金额(①)      本次测算金额(②)    差异金额(②-①)
营业收入                       147,740.64            147,796.25                 55.61
营业利润                        22,390.44             34,577.84            12,187.40


     根据上表,本项目前后两次效益测算达产年营业收入差异较小,主要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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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测算根据最新产品预测价格进行调整所致。同时,公司结合近年来实际生产
经营情况,对项目相关成本、费用重新进行了调整和测算,导致前后两次效益
测算中达产年营业利润差异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公司原计划本项目资金70%来源于银行贷款,30%为公司自筹资金,
并参照公司当时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按照中长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测算
利息费用。为了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
经过审慎的研究,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继续投入本项目,并相应降低银行贷款
金额。根据公司目前制定的筹资规划,本项目将使用银行贷款约1.5亿元,项目
剩余资金通过自有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本次募集资金解决。同时,
参照公司前期就本项目签订的银行贷款协议,本次测算中按照中长期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测算财务费用。上述筹资方式调整后,据此测算每年减少财务费用约
4,253.59万元。

     另一方面,公司在2018年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时,本项目达产期研
发 费用 系参照 公司 前一年 研发 费用占 营业收 入的 比例进 行测 算,每 年约
6,855.17万元。由于本项目拟生产的相关产品属于成熟产品,结合公司多年的
生产经验和近年来不断的研发或技术创新,公司生产相关产品涉及的工艺技术
已较为完善,具备大规模量产条件。同时,公司在母公司层面设立了专门的研
发部门,承担具体产品或工艺技术等核心研发工作,本项目主要负责产品生产,
在生产过程中协助承担产品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改进工作,因此在本次测算中未
考虑研发费用,据此每年减少研发费用约6,855.17万元。

     综上所述,本项目前后两次效益测算达产期营业利润差异主要系项目筹资
方式及研发安排调整等因素导致,相关差异具有合理性。

     4、相关部门的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404-26-03-802624),以及珠海经济技术
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出具的《关于利安隆(珠海)新
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5 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审批意见》(珠港环建〔2019〕3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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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安排

        (1)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已于2018年启动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具体资金使用安
 排如下:

                                       建设期                                 投产期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项目投资额(万元) 20,557.89 27,293.90             58,697.63 12,197.75 3,926.73              3,926.73
资金使用比例               16.24%        21.56%       46.36%          9.63%        3.10%        3.10%
 注:投产期前三年的投资为项目运营初期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对本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
                                   投资金额                           尚待投入金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投资项目                         会决议日已投入金
                                   (万元)                           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额(万元)
 1       工程建设费用              88,899.25              34,071.35    54,827.90           54,000.00
  1.1    建筑工程费                30,959.84
  1.2    设备购置费                45,404.42              34,071.35    54,827.90           54,000.00
  1.3    安装工程费                12,535.00
         工程建设其他费
 2                                 13,296.06              11,779.93     1,516.13                  -
         用
 3       预备费                    3,305.51                      -      3,305.51                  -
 4       建设期利息                1,048.60                      -      1,048.60                  -
 5       铺底流动资金              20,051.21                     -     20,051.21                  -
           合计                126,600.64                 45,851.27    80,749.35           54,000.00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其他自
 筹资金合计45,851.27万元先行投入本项目建设,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18,793.75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等),剩余尚未使用的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为86.84万元。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54,000.00万元继续
 投入本项目建设,未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2)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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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进度
序号        内容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1        前期准备       △
 2          勘察         △    △
 3          设计         △    △
 4        土建施工             △   △   △   △   △   △   △   △
 5        设备购置                                      △   △   △   △
 6      设备安装调试                                    △   △   △   △
 7        人员培训                                           △   △   △    △
 8         试运行                                                            △    △
 9        竣工验收                                                                 △

       截至2020年9月底,本项目厂房及生产装置土建主体工程已完工约80%,安
装工程已启动施工,各项工程正在稳步推进中。

       (3)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

       “年产 12.5 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项目一期工程”规划于 2017 年,
2018 年 4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将“扩建年产
11500 吨抗氧化剂生产装置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本项目。公
司在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时,基于当时的项目建设规划,预计本项目于
2019 年底建成投入生产。截至目前,本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

       公司在本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持续更新项目预
计投产时间,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本项目预计投产时间调整为2021年底前。公
司对本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的主要原因为:

       ①项目建设用地系填海土地,使得地基与桩基施工工程量非预期增加,施
工周期变长

       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用地系填海
土地,地质条件复杂,且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对厂房结构及安全性要求较
高,使得地基与桩基施工工程量及施工难度非预期增加。公司原计划2019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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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完成地基与桩基施工,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受填海土地地质条件的影响,
项目建设土地地下淤泥量大、地下水位较高、自然地基承载力弱,公司在土建
施工前需要对淤泥进行换填处理,施工过程中需要采用多台大口径潜水泵连续
降排水,以保证基础施工条件,并在地基与桩基施工完成后才能全面进行土建
施工,从而导致施工进度变缓,施工周期变长,影响整体工程进度。2020年4月
公司完成地基与桩基施工,相较于原计划延期接近1年。

       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施工进度略有延期

       2020年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根据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相关部
署和要求,于2020年1月开始暂停施工。此后,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
上,积极协调各方争取尽快复工,于2020年3月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复工验收。但
在复工初期,受项目建设人员返工延后、供应商停工停产、原材料物流运输受
限等因素的影响,工程施工进展缓慢,直到2020年4月底才全面恢复项目建设工
作。

       ③本项目部分设备系进口设备,前期采购周期较长

       公司充分考虑本项目相关产品规模化的生产特点及精细化工行业未来发展
趋势,选用部分进口设备,主要包括粉体包装机、液体灌装机等,该等进口设
备前期采购周期较长,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受地质条件、疫情、设备采购等因
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具有合理性。

       截至2020年9月底,本项目厂房及生产装置土建主体工程已完工约80%、安
装工程已启动施工,各项工程正在稳步推进中。公司结合本次发行及项目实际
进展情况,对本项目后续实施进度重新进行了审慎规划,计划2020年底前基本
完成厂房及生产装置土建工程并全面进入安装工程阶段,预计2021年底前建成
投产。本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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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5000 吨 HALS(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产品扩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5000 吨 HALS(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产品扩建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         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冀衡路 9 号
                     新增建设用地,已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已缴纳土地款,
项目实施土地来源
                     目前正在履行相关办证程序
                     本项目分三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28,000 万元。其中,一期、二期项
                     目利用原有土地厂房进行改造和扩产,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
                     解决。截至目前,一期、二期项目已建成投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
项目概述
                     投资建设三期项目,计划新增土地和房产进行产能扩建。第三期项目
                     总投资为 21,060.44 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光稳定剂 HA88 产能 1,000
                     吨/年、光稳定剂 119 产能 500 吨/年。

     (1)本项目实施主体相关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利安隆凯亚,系公司于2019年6月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的全
资子公司。利安隆凯亚主要从事受阻胺类光稳定剂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业务,
并兼有部分阻聚剂及癸二胺产品,具备“起始原料—关键中间体—终端产品”
的完整产业链。本次收购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方向的产品序
列,实现公司抗老化助剂产品的全方位覆盖。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利安隆凯亚
的整合及管控情况如下:

     ①人员方面

     公司完成收购后,在保持利安隆凯亚原有团队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通过优
化调整组织架构及部门岗位设置、向利安隆凯亚引入专业的管理人才等方式,
完善利安隆凯亚管理人员结构。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向利安隆凯亚委派了3名
董事、1名监事,并召开董事会重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全面参与利安隆凯亚生
产经营核心管理工作。同时,将利安隆凯亚人员招聘、晋升、考核及培训纳入
公司管理体系进行统筹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利安隆凯亚人事方面的管控。

     ②管理方面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其更名为“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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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统一品牌管理。同时,按照公司统一管理要求建立或完善利安隆凯亚人事
管理、培训管理、绩效考核、设备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制
度,并通过定期组织业务部门汇报及沟通、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培训制度等
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利安隆凯亚管理方面的管控。此外,根据公司制定的《子
公司管理办法》,利安隆凯亚涉及的收购兼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产处置、
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应当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并由公司按照相关
程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③财务方面

     利安隆凯亚已纳入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接受公司的管理与监督。利安隆凯
亚按照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制定和实行统一的重大
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财务软件。同时,公司根据利安隆凯亚
的业务模式和财务管理特点,重点加强对利安隆凯亚在贷款融资、对外担保、
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上的管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

     ④业务方面

     公司将利安隆凯亚作为“打造抗老化助剂平台级龙头企业”,实现“做高分
子材料抗老化技术全球领导者”这一发展愿景的重要环节,在技术研发、采购、
销售等多个方面对利安隆凯亚进行整合,支持利安隆凯亚进一步做大做强。在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依托在抗氧化剂、光稳定剂领域已有的技术研发优势,整
合利安隆凯亚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进一步提升抗老化助
剂整体技术研发水平。在采购方面,公司将利安隆凯亚原有供应商纳入合格供
应商管理体系,支持利安隆凯亚保持原有供应及采购体系的稳定性,并通过利
安隆供应链统一集中采购部分通用基础化工原材料,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在销
售方面,公司整合各自的市场渠道、客户资源,并进行统一管理和客户开发,
提高销售统筹性,增强公司综合营销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公司深耕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及人
员储备,具备对利安隆凯亚相关业务及资产的运营管理能力。自收购完成以来,
利安隆凯亚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经营,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保持了较快增长,
公司对利安隆凯亚的整合及管控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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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项目一期、二期业绩贡献情况

     “5000 吨 HALS(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产品扩建项目”共分三期建设,其中
一期、二期项目利用原有土地厂房及部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扩产,项目建设
资金由利安隆凯亚自筹资金解决。其中一期项目规划产能(商品量)2,500 吨/
年,产品包括阻聚剂 701、光稳定剂 770、光稳定剂 3853、光稳定剂 123 等。二
期项目规划产能(商品量)1,000 吨/年,产品包括四甲基哌啶胺、光稳定剂 SEED
等。上述两期项目已于 2019 年陆续建成投产,自投产以来,上述项目营业收入
及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HALS一期项目                                       7,068.15                 10,560.32
HALS二期项目                                       3,204.43                  1,111.45
             合计金额                             10,272.58                 11,671.77
占利安隆凯亚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37.93%                     24.46%


     整体来看,HALS一期、二期项目业绩情况良好,对公司及利安隆凯亚经营
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项目对利安隆凯亚承诺业绩测算的影响及其合理性

     根据公司与利安隆凯亚原股东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利安隆凯亚
原股东承诺2019-2021年利安隆凯亚实现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分 别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5,000.00 万 元 、 6,000.00 万 元 和
7,000.00万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利安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139号),经审计的利安隆凯亚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1,761.49万元,已超额实现2019年度业绩承
诺。同时,利安隆凯亚2020年1-6月实现未经审计的净利润7,478.30万元,已达
到2020年全年6,000.00万元的业绩承诺。

     公司在收购利安隆凯亚100%股权使用收益法对交易作价进行评估时,已将
一期、二期项目纳入评估范围,利安隆凯亚承诺业绩中也已考虑上述两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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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绩增厚的影响。第三期项目虽然未纳入交易评估范围,且将使用本次募集
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投产后将增厚利安隆凯亚整体业绩,但对其承诺业绩测算
的影响较小且可以区分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①利安隆凯亚业绩承诺期满前预计第三期项目尚未建成投产

       自公司完成利安隆凯亚股权收购以来,其经营业绩良好,根据《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利安隆凯亚业绩承诺期将于2021年结束。而根据第三期项目建设
规划,项目建设期为2年,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规划准备工作,暂未开工建设,预
计将于2022年建成投产。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第三期项目建成产生
效益时已超过利安隆凯亚业绩承诺期,预计不会增厚其业绩承诺期内的整体业
绩。

       ②本次募投项目可以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并将在计算利安隆凯亚承诺业绩
时扣除第三期项目的影响

       一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确定的专项账户中,并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
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利息收入可以准确核算。另
一方面,本项目将新增土地、房产、设备进行建设,在物理空间上与利安隆凯
亚原有产能保持相对独立,不存在共用生产线的情形,从而可以单独进行财务
核算。如果因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导致增厚利安隆凯亚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整体
业绩,公司在计算利安隆凯亚承诺业绩时,将扣除第三期项目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第三期项目不会增厚利安隆凯亚业绩
承诺期内的业绩,对利安隆凯亚承诺业绩测算不具有重要影响。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1,060.44万元,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                           是否属于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投资项目                        占总投资比例
                          (万元)                             本性支出      金额(万元)
1       工程建设费用           16,189.28            76.87%       -                16,000.00
 1.1    建筑工程费              7,446.40            35.36%      是                1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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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金额                            是否属于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投资项目                        占总投资比例
                               (万元)                              本性支出       金额(万元)
      1.2    设备购置费              8,248.00             39.16%       是
      1.3    安装工程费               494.88               2.35%       是
             工程建设其他
     2                               2,539.32             12.06%       注1                        -
             费用
     3       预备费                   593.33               2.82%       注2                        -
     4       铺底流动资金            1,738.50              8.25%       否                         -
               合计                 21,060.44            100.00%        -                16,000.00
     注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部分属于资本性支出,比如土地使用费、勘察设计费等;部分属于
     非资本性支出,比如生产职工培训费等。
     注2:预备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资本化,鉴于其未来是否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出于谨慎性考虑,全部列入非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6,000.00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费用
     方面的支出,募集资金使用属于资本性支出。除已投入及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外,项目剩余部分所需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3、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投产后运营期预计年均实现销售收入11,998.73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3,554.60万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具体如
     下:

            (1)营业收入的测算情况

            在项目运营期内,公司对于本项目的营业收入预测主要源自不同牌号光稳
     定剂产品的销售收入,具体如下表所示:


                              产能      预测单价           营业收入预测(万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吨/年) (万元/吨) 投产期第1年 投产期第2年 达产期平均

 1          光稳定剂HA88    1,000.00            7.96        4,778.76         6,371.68        7,964.60
 2          光稳定剂119        500.00           9.60        2,880.00         3,840.00        4,800.00
            合计            1,500.00               -        7,658.76         10,211.68      12,764.60

            ①产品销售价格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公司新品,预测销售单价基于目前市场价格水平,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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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一定的降幅后进行预测,预测销售单价具有合理性。

       ②产品销量

       公司结合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未来市场需求、设计产能、产能达产情况、产
销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各产品的预计销量。本项目各产品的年销售量测算公式
及假设条件具体如下:

       产品年销售量=产品产能×预计达产率×预计产销率。其中:

       Ⅰ、产品产能

       各牌号产品产能为本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的产能。

       Ⅱ、预计达产率

       本项目投产后在运营期的预计达产率情况如下:

                                                    投产期                        达产期
 序号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10年
   1          预计达产率                          60%                 80%                  100%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的产品主要为受阻胺类光稳定剂,属于光稳定剂系列的
主要品种之一。公司目前受阻胺类光稳定剂均由利安隆凯亚生产。报告期内,
利安隆凯亚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整体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能利用率                   95.32%        85.11%               71.10%               65.30%


       近年来,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利安隆凯亚受阻胺类光稳定剂
产能利用率逐步上升,现有生产线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在本项目投产初
期,受设备调试、试生产等因素的影响,前两年预计达产率分别假设为 60%、80%,
并从第三年开始实现满负荷生产,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Ⅲ、预计产销率

       公司在本项目效益预测时基于报告期内利安隆凯亚受阻胺类光稳定剂平均
产销情况,投产后运营期的产销率均假设为 100%。报告期内,利安隆凯亚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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胺类光稳定剂产销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报告期平均
   产销率             101.37%      93.66%        101.21%      96.74%         98.25%


     根据上表,利安隆凯亚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报告期内平均产销率接近 100%,
产销情况良好。同时,本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序列,与公司现有
产品具有较好的协同效应,随着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发展,下游市场需求稳步增
长,新增产能可以有效消化,相关假设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2)营业成本的测算情况

     本项目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人工成本、制造费用
等,具体测算过程和依据如下:

     ①原材料费

     本项目拟通过丙烯腈、正丁胺、三丙酮胺、三聚氯氰、NaOH、二甲苯等原
材料合成中间体及终端产品,原材料价格系参考测算时点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
报告期内采购价格及变化情况等因素进行假定。在此基础上,根据每种产品的
物料消耗清单计算出单位成本,并按照产量计算得出原材料费。

     ②燃料及动力费

     本项目使用的燃料及动力主要包括水、电力、蒸汽、天然气等,相关燃料
及动力价格系参考当地价格政策进行假定。在此基础上,根据产品生产单耗计
算出单位成本,并按照产量计算得出燃料及动力费。

     ③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主要为员工工资。本项目生产技术和生产人员为 34 人,员工工资
参考公司目前及当地市场水平,按照不同工种不同薪资进行测算,其中生产技
术人员 9 万元/年、生产人员 7 万元/年。

     ④制造费用

     本项目制造费用包括折旧摊销费、修理费、物流运输费、三废处置及安全
费等。其中,折旧摊销费根据公司现有折旧摊销政策,对项目新增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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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等资产,分别按照 20 年、10 年的折旧年限及 10%的残值率进行测算,
对项目新增土地按 50 年的摊销年限进行测算。修理费根据公司经验,并考虑与
利安隆凯亚现有生产设施维修的协同效应,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1.0%进行测算。
物流运输费根据公司报告期平均费用率,并适当考虑规模经济效益及报告期内
费率变动趋势,按照营业收入的 2.5%进行测算。三废处置及安全费参照公司现
有水平按营业收入的 2.84%进行测算。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营业成本预测情况如下:


                                            投产期                   达产期平均
 序号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10年
   1       原材料费                  2,766.88         3,689.17            4,611.46
   2       燃料及动力费                362.56           483.42              604.27
   3       人工成本                    148.20           197.60              247.00
   4       制造费用                  1,705.49         1,841.81            1,970.24
               合计                  4,983.13         6,212.00            7,432.97

       (3)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及所得税的测算情况

       ①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 7%、5%测算,预计项目达产年税金及附加为 120.32 万
元。

       ②期间费用

       Ⅰ、本项目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及其他管理费用,项目达产年
管理费用为 381.41 万元。其中,本项目计划在利安隆凯亚原有管理人员的基础
上新增管理人员 2 人,人员工资参考公司目前及当地市场水平进行测算,预计
项目达产年管理人员工资为 24 万元。其他管理费用按照营业收入的 2.80%进行
测算,略高于公司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率(不含人员薪酬)1.99%的平均水平,预
计项目达产年其他管理费用为 357.41 万元。

       Ⅱ、本项目销售费用(不含物流运输费)按照营业收入的 2.50%进行测算,
项目达产年销售费用为 319.12 万元,销售费用率(不含物流运输费)略低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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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报告期内 3.10%的平均水平,主要是考虑到本项目产品面对的目标客户与公司
现有客户有较大范围重合,且公司通过子公司利安隆供应链进行统购统销,具
有规模经济效应,营业收入的边际销售费用率逐步变小,近年来销售费用率(不
含物流运输费)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从 2017 年的 3.34%下降至 2020 年 1-6 月
的 2.87%),因此销售费用率相对较低。

     Ⅲ、本项目主要投资未涉及债务融资,因此无财务费用。

     IV、本项目未考虑研发费用,主要原因为本项目产品前期已投入相应研发
费用,目前已达到量产的条件。此外,利安隆凯亚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已在
生产经营中计提相应的研发费用,故本项目未考虑新增研发费用。

     ③所得税

     本项目所得税率按 15%测算,预计项目达产年均所得税费用为 677.33 万元。

     (4)项目预计效益总体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0 年(不含建设期),于投产后第三年达产。
项目运营期年均实现销售收入 11,998.73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3,554.60 万元,
总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5.36%,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投产后逐
年的效益测算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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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投产期                                                             达产期
    项目                                                                                                                                             运营期平均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第 10 年

营业收入          7,658.76     10,211.68      12,764.60   12,764.60   12,764.60     12,764.60    12,764.60      12,764.60   12,764.60   12,764.60     11,998.73

营业成本          4,983.13        6,212.00     7,440.87    7,440.87    7,440.87      7,428.23        7,428.23    7,428.23    7,428.23    7,428.23      7,065.89

税金及附加               -                -      82.29       120.32      120.32        120.32         120.32       120.32      120.32      120.32         92.46

管理费用           228.85          305.13       381.41      381.41      381.41        381.41          381.41      381.41      381.41       381.41        358.52

销售费用            191.47         255.29        319.12      319.12      319.12        319.12         319.12       319.12      319.12      319.12        299.97

利润总额          2,255.32        3,439.26     4,540.91    4,502.88    4,502.88      4,515.52        4,515.52    4,515.52    4,515.52    4,515.52      4,181.89

所得税(15%)       338.30         515.89        681.14      675.43      675.43        677.33         677.33       677.33      677.33      677.33        627.28

净利润            1,917.02        2,923.37     3,859.77    3,827.45    3,827.45      3,838.19        3,838.19    3,838.19    3,838.19    3,838.19      3,554.60

毛利率              34.94%         39.17%        41.71%      41.71%      41.71%        41.81%         41.81%       41.81%      41.81%      41.81%        40.83%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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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项目预计毛利率情况

       根据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毛利率情况如下:


                                                    投产期                        达产期平均
 序号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10年
   1       毛利率                               34.94%              39.17%              41.77%


       报告期内,公司光稳定剂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自产              40.21%         41.03%              42.70%         38.93%
  光稳定剂          外购              12.12%             8.81%           15.96%         14.39%
                    综合              37.59%         37.24%              37.39%         30.80%


       光稳定剂分为紫外线吸收剂和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本项目建成后生产的产
品为受阻胺类光稳定剂,公司目前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产品由利安隆凯亚生产,
且该项目也将由利安隆凯亚负责实施。公司完成收购利安隆凯亚后,利安隆凯
亚 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3.22%、42.87%。本项目预测毛
利率水平略高于公司目前自产光稳定剂产品毛利率水平,但与实施主体利安隆
凯亚综合毛利率基本相当,并略低于其现有水平。

       综上所述,本项目测算毛利率水平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4、项目备案和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衡高审技改备字〔2019〕11 号),以及衡水市生态环
境局出具的《关于衡水凯亚化工有限公司 5000 吨 HALS(受阻胺类光稳定剂)
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衡环评〔2019〕23 号)。

       5、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安排

       (1)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具体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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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期                              投产期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项目投资额(万元)        7,728.77       11,593.16          1,074.31        332.10          332.10
资金使用比例                   36.70%         55.05%           5.10%         1.58%              1.58%
注:投产期前三年的投资为项目运营初期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缴纳本项目建设土地款
1,707.48万元,未纳入本项目募集资金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未包含董事会决议
日前已投入资金。

      (2)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月进度
序号            内容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1         前期准备           △
  2             勘察                △   △    △
  3             设计                           △      △    △   △
  4         土建施工                                   △    △   △   △     △     △
  5         设备购置                                         △   △   △     △     △
  6       设备安装调试                                                 △     △     △
  7         人员培训                                                                 △    △
  8            试运行                                                                             △
  9         竣工验收                                                                              △

      截至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土地招拍挂程序,暂未开工建设。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00万元,以
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募集资金使用属于非资本性支出,具体
将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实施。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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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益于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的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规
模持续扩大,2017-2019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14,240.99 万元、148,774.93
万元、197,831.15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到 31.59%。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行业属
于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伴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和研发投入的增加,公司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目前,公司主要通过经营积累、银行借款等渠道
筹集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受融资利率、可使用借款额度等因素的影响,后
续持续增加银行借款融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将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从而对
公司未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将有效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从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2)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积极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逐步
加大项目投资力度和投资规模,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
司资产负债率达到 39.97%,并呈现增长的趋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财
务结构的稳健性。同时,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保持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有助于
提高公司应对市场环境不利变化的能力,帮助公司抢占市场先机,避免因资金短
缺而错失良机。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
构,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

     (3)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在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的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财
务成本,且随着融资金额和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提升,融资成本将进一步增加,从
而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减少公司未来
银行贷款金额,节省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
状及公司当前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
的资金需求,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稳健的财务基础,符合《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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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
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
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
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3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
可行。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募投项目涉及产品契合市场需求,已在高分子材
料各细分领域广泛应用,具备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
效益。其中,“年产12.5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项目一期工程”涉及的抗氧
化剂产品是公司目前在产和销售的产品,属于现有产品的扩产项目,建成后将
进一步扩大公司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能,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5000
吨HALS(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产品扩建项目”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光稳定剂119、
HA88,上述产品属于公司生产的新品,公司已具备相关生产技术储备,建成后
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序列,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
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资金实
力将得到有效增强。与此同时,由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在短期内无法体现,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
摊薄的可能。但是,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以及效益的实现,将增
加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水平,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并进一步增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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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
公司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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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

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
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项目实施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
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公司将进一步扩大高分子材
料抗老化助剂产能、完善产品序列、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行业
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盈利能力得到进
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
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暂无其他调
整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未参与本次发行的原股东的持股比
例将相应降低。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
发行完成后,李海平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发生变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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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紧紧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高分
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能和业务规模、完善产品序列、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市
场占有率和行业竞争力。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
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也将下
降,自有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将得到增强,从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效
降低财务风险,使公司的财务结构更加稳健,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虽然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但由于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产能爬升期,不
能立即产生预期效益,在此期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
短期内下降的风险。但从长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
益,随着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以及效益的实现,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
提高,从而有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会大幅增加。募集资金开始投入
募投项目后,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大幅增加。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以
及效益的实现,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会逐年体现,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
金流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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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及同业竞争情况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占用,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

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

不合理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现有业务拓展,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
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
降,从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稳健的财务基
础,公司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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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
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


一、宏观环境因素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生产加工环节。高分子材料是现代
工业、国防安全和高新技术领域的重要基础材料之一,如果国内外整体经济发展
均过于缓慢或处于停滞,工业和生活消费水平下降,将会对高分子材料尤其是中
高端高分子材料的需求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与此同时,
公司产品中有较大比例用于出口销售,如果未来贸易环境或汇率市场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将对公司产品的国际市场销售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国内外
宏观环境的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公司面临宏观环境因素变动的
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是一个相对细分且充分竞争的行业,包括公司在内的
行业领先企业竞争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
方向调整,行业集中度逐年改善。尽管公司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领域具备较
强的竞争优势,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但与巴斯夫、松原集团等国际同行业巨头
在人才、资金、技术、品牌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上述行业巨头对公司构成较大竞
争压力,进而可能对公司产品价格和毛利水平产生压力,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三、经营管理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 2,6-二叔丁基苯酚、正辛硫醇、丙烯酸甲酯、丙酮、癸
二酸等化工材料,其价格受原油、无机盐等基础化工材料价格及国内外市场供应
情况、区域经贸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果石油、无机盐等原材料的价格波动
过于频繁、幅度过大,或者国内外市场供应情况、区域经贸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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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则可能会导致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过快,从而对公司的成本控制
带来不利影响,增加公司经营成本的负担,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环保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部分有毒、高危、腐蚀性强、污染性强的化工
原材料,属于国家安全环保要求较高的行业。为确保公司生产过程符合环保和安
全生产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生产,
进一步完善环保和安全生产设施,制定并严格执行环保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
如果公司经营管理不当,或环保、安全措施不到位,则可能发生环保和安全生产
事故,进而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国
家安全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有关标准和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公司不
能及时适应相应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生产和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产品质量风险

     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是高分子材料重要的添加剂和组成成分,虽然用量较
少,但对高分子材料的性能具有很大的影响,并直接影响下游客户产品质量。公
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从生产到使用各环节严把质量关,但如果公司在生产过程
中出现质量掌控偏差或产品质量瑕疵,导致下游客户的相关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则可能给公司带来相关质量纠纷或诉讼,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四)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将使公司在管理方面面临较大的
挑战,在经营管理、资源整合、财务内控、市场开拓、人力资源等诸多方面对公
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公
司不能及时有效地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和制度,将对公司的综合竞
争能力和经营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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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泄密和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通过长期的自主研发和高分子材料应用经验积累,形成了自身的核心技
术,并通过多年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凝聚了一大批优秀技术人才。虽然公司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和培训体系,并采取了与核心技术人员签定保密协
议、对核心技术和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技术保密措施,但随着行业的
快速发展,核心技术和优秀人才将成为稀缺资源,如果公司发生核心技术泄密或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六)技术研发风险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重视并积极从事研发
工作,通过自主研发,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领域不断取得突破,整体技术研
发实力和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面对行业的快速发展,仍然存在现有技术落
后淘汰,技术研发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并形成经济效益,或者研发反应速
度落后主要竞争对手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14,240.99 万元、148,774.93 万元、
197,831.15 万元及 113,989.72 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2,832.01 万元、19,606.56
万元、26,261.18 万元及 13,469.29 万元。最近三年,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并
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但未来仍存在由于宏观经济、行业变化及政策变动等原因
引起的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收回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9,739.60 万元、26,950.75 万元、
35,872.37 万元及 33,551.88 万元,整体金额较大。虽然公司应收账款主要集中于
财务状况良好的全球知名高分子材料制造企业,且公司已从应收账款源头以及内
部控制等方面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并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提取了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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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但如果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主要客户经营发生困难,公
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三)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于 2017 年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利安隆科润 70%股权,2019 年通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利安隆凯亚 100%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分别形成相关的商誉 2,662.16 万元、32,682.63 万元,合计占截至 2020 年 6 月
末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10.41%。如果上述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公司存在
商誉减值的风险,并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扩产项目,具有
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
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但由于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技术变化、客户需求变
化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如果项目建成运营后出现非预期的不利因素或公司不能
有效开拓新市场,产能扩大后将存在一定的产品销售风险,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系基于市场情况、公司产销情况、现有客户及
业务布局情况、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确定。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
将新增6.15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能,新增产能规模较大。虽然公司已经
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但新增产能的消化需要依托于公司产品未来的
竞争力、公司的销售拓展能力以及下游高分子材料及制品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具
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份额、将对外采购粗品改为公司自行
生产、积极拓展现有客户业务并开发新客户、合理规划募投项目产能释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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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多种措施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但如果未来市场需求、相关政策、竞争
对手策略、公司市场开拓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增长情况不及预期,
而行业整体产能扩张规模过大导致竞争加剧,则公司可能面临本次募投项目新
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而出现产能过剩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所投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能、
完善产品序列、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行业竞争力,增强公司的
盈利能力。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建设条件、资金到位情况、产品市场环境、
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上述情况发生非预期重大不利变化,均可能导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 司经过充分市场调研以及慎重的可行性研 究论证后确
定,并已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储备,但募投项目建设和建
成后,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技术、客户需求、市场竞争等因素变化的影响,
仍可能出现市场需求或价格水平不及预期等风险。同时,本次募投项目涉及部
分新产品,虽然公司已具备相关生产技术储备,但仍然可能存在产品质量偏差
不满足市场要求或无法有效开拓市场等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增加较大规模的资产,全部建成投
产后预计运营期内平均每年新增折旧摊销7,828.16万元。尽管公司预计募投项
目经济效益良好,但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若项目实施过程
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可能存在
因资产折旧摊销增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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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建设期和产能
爬升期,不能立即产生预期效益,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如
果建设期内公司净利润无法实现同步增长,或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无
法实现预期效益,将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净
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但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顺利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
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注册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受证
券市场整体环境、市场资金状况、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
资者心理预期及对本次发行方案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募集
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虽然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建设资金,项目实施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但通过银行贷
款等方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将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增加
财务成本,从而对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健性和短期盈利能力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此外,银行贷款审批、自有资金调配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本次募投
项目可能存在因资金到位不及时而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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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风险

(一)股市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股价不仅取决于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而且受到全球经济
环境、宏观经济政策、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证券市场供求、投资者心理预期等方
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在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的情况下,公司股票价格仍可能
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

     自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以来,为阻止疫情传播,各国纷纷采取限制人员
流动等措施积极应对。在此背景下,受全球经济活动减弱、人口流动减少或延后、
企业大范围停工停产、物流运输受阻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业务受到一定程度的影
响。公司已采取各项措施积极应对,但如果此次疫情持续蔓延或发展趋势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亦或在后续经营中再次遇到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则可能导致下游
客户采购需求减少,降低采购量和频率,进而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
未来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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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李海平            孙春光                毕作鹏




                         孙艾田            谢金桃                毕红艳




                         韩伯睿            陈立功                侯为满




                         李红梅            何勇军



全体监事签字:
                         庞慧敏             丁欢                 范小鹏



非 董事高级 管
理人员签字:
                           叶强            张春平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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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字):

                               李海平




     控股股东: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海平




     控股股东: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海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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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
                               王天阳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易述海                宋华杨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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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
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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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经办律师:

                               张学兵                           杨开广



                                                 经办律师:

                                                                许晶迎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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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致同审字(2020)第 110ZA5853 号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徐   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谢春媛                      刘永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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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

     本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0)第 110ZA5853 号《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谢春媛、刘永强。

     因刘永强从本所离职,故无法在本募集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声明”中签字。
上述人员的离职不影响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徐      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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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天职业字[2020]33392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33393 号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33397 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
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张坚                       周垚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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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
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考虑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
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安排其他股权
融资计划的可能。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措
施,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①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

     ②假设本次发行方案于 2020 年 11 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
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③假设发行数量为 61,503,12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本测算
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
部门审批、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④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等之外的
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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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假设 2020 年除本次发行外,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的因素。

     ⑥假设 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分别为 0%、10%、20%三种情
形(该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⑦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 2020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经营情况
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考虑到对比的一致性,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测算对比如下: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205,010,420.00        205,010,420.00    266,513,546.00
2019 年度现金分红占比                                     15.01%
2019 年度现金分红时间                                  2020 年 7 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元)                            1,000,000,000.00
本次发行数量(股)                                      61,503,126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0 年 11 月末
假设情形 1: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
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62,314,192.05    262,314,192.05   262,314,192.05
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46,733,422.52    246,733,422.52   246,733,422.52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909,774,401.73  2,132,726,593.14 3,132,726,593.14
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8                   1.28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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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8              1.28               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1.30              1.20               1.17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1.30              1.20               1.17
股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9.32             10.40             11.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24%          12.96%              12.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7.16%            12.23%           11.75%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 2: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10%
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62,314,192.05    288,545,611.26   288,545,611.26
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46,733,422.52    271,406,764.77   271,406,764.77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909,774,401.73  2,158,958,012.35 3,158,958,012.35
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8              1.41               1.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8              1.41               1.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1.30              1.32               1.29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1.30              1.32               1.29
股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9.32             10.53             11.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24%          14.16%              13.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7.16%            13.38%           12.85%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 3: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20%
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62,314,192.05    314,777,030.46   314,777,030.46
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46,733,422.52    296,080,107.02   296,080,107.02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909,774,401.73  2,185,189,431.55 3,185,189,431.55
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8              1.54               1.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8              1.54               1.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1.30              1.44               1.41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1.30              1.44               1.41
股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9.32             10.66             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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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24%          15.35%             14.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7.16%          14.50%             13.93%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计算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分别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相应增
加,而公司募投项目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
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摊薄公司的即期回报。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有较大幅度的
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建设期和产能爬升期,不能立
即产生预期效益,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如果建设期内公司
净利润无法实现同步增长,或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无法实现预期效
益,将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被摊薄的风
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能和业务规模、完善产
品序列、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行业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
力。此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缓解公司营
运资金压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
力的保障。

     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章 董事会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和可行性”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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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
政策以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有
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能和业务规模、完善产品序列、优
化产品结构,提升核心产品的市场供应能力,从而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助力公
司保持长期稳健的经营发展。本次发行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
务发生变化。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基础,相关
储备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相关内容。

     5、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
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采取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强募
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措施,
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相关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
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
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
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实施后,
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增强财务结构的稳健性,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行
业竞争力,增强整体盈利水平。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项目尽快完
成。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以及效益的实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

会显著提升,从而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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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
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
储并进行严格规范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
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
将努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更加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完善并强化投
资决策程序,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提升经营效
率和盈利能力。

     (3)严格执行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利安
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进一步
明确并细化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政
策的决策和调整机制等。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
投资者回报机制,努力提升公司股东回报水平。

     (4)强化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
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完善的制
度保障。与此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和效率,加
强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管理,并不断完善员工薪酬和激励机制,加快
培养或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加快构建 2.0 年轻管理团队,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划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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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利润分配,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切实提高公司未来的投资者回
报能力。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
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之日,若中国
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作出
补充承诺。

     8、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9、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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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7、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
/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公司/本人违反或未能
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监管措施。如本公司/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之日,若中国
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
规定作出补充承诺。”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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