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利安隆: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20-12-18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92.2109%的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
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
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
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
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
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
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需
纳入本次重组相关指标的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