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问询函2021-03-03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锦州康泰润滑
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2.2109%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请你公司核实以下问题。
1. 请说明标的公司近两年一期期末存货构成、库龄结构、存货周
转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是否存在
异常情形,并请详细说明对存货的盘点方法、盘点计划、盘点范围、
盘点地点、盘点时间、盘点人员及盘点结果,存货是否账实相符,是
否存在违规购买增值税发票虚增存货的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
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存货监盘情况。
2. 请说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虚构供销合同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
是否存在账外收回货款、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偷逃税款的情形,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发表明确意
见。
3. 请说明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标的公司
资金的情形,法定代表人亲属是否存在虚挂职务领取薪酬或领取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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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不匹配薪酬的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4. 请说明近两年一期标的公司与子公司交易的公允性。请独立
财务顾问、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抄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抄送:天津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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