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2021-03-3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天津利安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及经办人员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职责,对所
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的承诺书》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李文昉 谌龙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披露或者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法律顾问”)接受天津利安
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法律顾问。
本法律顾问及经办律师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职责,对本所制作、出具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披露或者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律所负责人:____________
张学兵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杨开广 张明
____________
许晶迎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021 年 3 月 30 日
审计机构对出具的专业报告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本所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审计机构,承诺针对本次交易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如本所针对本次重组交易出具的专业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坚 周垚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____________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3 月 30 日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或者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天津利
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评估机构。本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件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
行职责,对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为本次重组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或者提供文
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徐伟建
经办资产评估师:
卢江 滕浩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