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谢金桃女士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春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在公司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张春平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8 年 12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5 日。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张春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张春平先生的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