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1-03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慧敏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附
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组的问询意见,为进一步明确业绩承诺及补偿
义务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专项审核报告》的确认方式、业绩承诺方的保
证等事宜,公司拟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方韩谦、禹培根、
韩光剑等 35 名自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本议案尚需与康泰股份重组相关事项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韩谦、禹培根、韩光剑等 35 名自然
人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
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