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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第四版修订稿)与草案(第三版修订稿)主要差异情况说明2021-07-05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1-062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四版修订稿)与草案(第三版修订稿)主要差异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上市公司”、“本
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
组报告书”),并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利
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5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对该《重组问询
函》进行回复,并根据《重组问询函》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
补充和修订,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为落实深圳
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二版修订稿)”)

    公司因 2021 年 5 月 21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的权益分派,上市公司对重组报
告书中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第
三版修订稿)”)。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天
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3001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
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对该《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并根据《审核问询函》
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补充和修订,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披露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四版修订稿)”),
现对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四版修订稿)与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三版修订稿)
的主要差异进行说明如下:

    1、根据审核问询函对风险披露的要求,对“重大风险提示”、“第十二节 本
次交易的主要风险说明”章节进行修改并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

    2、根据审核问询函补充披露的要求,补充“第二节、三、(二)、4、近三年
重组后的整合及业绩实现情况和 5、前次收购后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
构等方面的已采取的整合措施及有效性”;

    3、根据审核问询函补充披露的要求,补充“第四节、十、(四)、1、(1)、
3)‘添加剂超’市经营模式”;

    4、根据审核问询函补充披露的要求,补充“第四节、十、(五)、6、标的公
司销量及经营业绩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行业变动趋势对比情况”;

    5、根据审核问询函补充披露的要求,修改并补充“第四节、十一、(二)、2、
尚未办妥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

    6、根据审核问询函补充披露的要求,补充“第五节、四、(二)、1、(1)、4)
报告期内及 2021 年 1 月至 5 月的每月单剂及复合剂销量数据及国内外疫情、路
博润经销产品类别缩减、青岛阿特拉斯采购量下降对标的公司 2021 年销量影响
的实际情况,以及对未来年度销量影响的预计情况”;

    7、根据审核问询函补充披露的要求,补充“第五节、四、(二)、1、(3)预
测情况与历史数据变动趋势比较、预测依据的充分性、合理性,以及预测期内经
营业绩的可实现性”;

    8、根据审核问询函补充披露的要求,补充“第六节、二、(七)、5、本次配
套募集资金必要性及募集资金金额的测算依据;

    9、根据审核问询函补充披露的要求,补充“第八节、十五、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10、根据审核问询函补充披露的要求,修改并补充“第九节、二、(四)、1、
营业收入构成”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原因;

    11、根据审核问询函补充披露的要求,补充“第九节、二、(四)、1、(5)
标的公司业绩下滑的相关因素对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12、根据审核问询函补充披露的要求,修改并补充“第九节、三、(二)、1、
(7)、①上市公司对利安隆凯亚的实际整合和管控情况和②上市公司对康泰股份
的拟管控情况”;

    13、根据截至目前情况,更新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状况。

    除此之外,无其他明显差异。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