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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1-12-14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1-11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相关议案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2020 年 5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24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 2020 年 5 月 15 日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其中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市场竞价的方式累计
 买入公司股票 5,066,828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5,010,420 股的 2.47%,成交金额
 为 191,952,161.37 元,成交均价 37.88 元/股。
    2、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票 5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
票 5,010,1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

    3、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 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
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5、 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
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已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
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是否提请董事会决定延长存续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
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
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持有人的份额归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24 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
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
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
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竞
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买入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
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
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