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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2-03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
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慧敏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2021 年度权益分派结果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92.2109%股权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进行调整,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的约定,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2-037)。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
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监
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
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