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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2-040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分别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
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
方式。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
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2-0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 70,000
万元,其中,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40,000 万元,利安隆(内蒙古)
新材料有限公司 30,000 万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
港币等)。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
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的担保的方式为资产抵押、
质押、信用担保及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授信期限为不超过 10 年,
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信(担保)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毕作鹏先生、韩伯睿
先生、谢金桃女士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鉴于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
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根据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
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解释第 15 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者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
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关于企
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
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关
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因此,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股东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本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44)。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