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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2-05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止 2022 年 5 月 27 日,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
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津利安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
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
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独立
董事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及《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独立董事就本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
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市场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5,066,828 股 , 占 公 司当 时总 股 本 205,010,420 股 的 2.47% , 成 交 金 额 为
191,952,161.37,成交均价 37.88 元/股。

    4、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24 个月,自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即 2020 年 5 月 15 日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其中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5、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至 2023 年 5 月 14 日。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
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 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
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权益分派方案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205,010,4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获得派送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1,089,368.02 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205,010,4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3.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前期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共计 2,863,440 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
1.40%,剩余 2,203,388 股,获得派送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674,236.73 元(含税)。

    三、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处置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 5,066,828 股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全部
出售完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的受让方与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
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
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已均为货币资产,根据《天津利安
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
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